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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车在非指定道路上教学 学员和教练均被处罚

2018-01-12 16:08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挡获车辆2

被挡获车辆

挡获车辆

被挡获车辆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初晓)1月12日报道 今天上午10点左右,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在华泰四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教练车在道路上行驶,当时驾车的是一名女性,由于该路段不是教练车教学道路,因此民警将该车拦下进行调查,谁知,驾车竟是学生而非教练。目前两人均被处罚。

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邹平介绍,当时拦下检查时发现,驾车的女性李某并非教练,而是正在学习中的学员。她已通过科目一、科目二的考试,还未考科目三,尚未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随后,民警将该车连同教练学员一并带回分局进行调查,确认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的李某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按照《道法》规定对李某处以1000元罚款,同时李某还将面临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而教练员张某明知在非车辆教学道路上不允许学员驾驶机动车辆的情况下依然将车辆交给没有依法取得驾驶证的学员驾驶,按照《道法》规定,给予张某罚款1000元,并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张某称,当时该学员在车辆教学场地内学习完后,他就让该学员驾车到训练场外面的道路上试试,练练胆,也知道此路段并非教学路段。“确实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不会被警察抓住,现在很后悔,以后不会再这样做了。”

民警提醒:

针对广大车主或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以确保驾驶人本身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教练车在从事道路驾驶技术训练时,只能在指定的专用道路供教练车从事教学活动,在除允许车辆教练路段外的所有道路上,严禁从事一切车辆教学活动。车辆教练员应当做到以身作则,要坚持在指定的道路上从事教学活动,不得在城区任意地方进行教学。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证学员一定要在教练陪同下在指定的教学道路上驾驶教练车进行训练。对教练员提出在非教学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应当自觉抵制,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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