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朱海丹)1月24日报道 你在生活中是否遇到过这样的事儿:想去某个官方网站逛逛,结果进入的是仅有一个符号之差的仿冒站点;或是在安装某软件后被强制卸载掉另一合法软件?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版《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施行,首次将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纳入其中,以上行为均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不仅如此,新《反法》规定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包括恶意对合法网络产品实施不兼容、未经经营者同意就在其合法网络产品中插入链接强制跳转等。若情节严重,这些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将面临高至300万元罚款。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反法》主要调整的是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关系,是规范市场秩序的大法,是依法经营企业的维权利器。除互联网领域外,新《反法》对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等行为更是加大了处罚力度,罚金同样高达300万元!那么,还有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违法者将受到怎样的惩处?企业应该如何规避经营风险,消费者又该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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