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青这种节令性的民俗活动,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源泉是远古农耕祭祀的迎春习俗。
历史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了比较固定的上巳节,春游踏青也成为民俗活动。据《韩诗》:“三月桃花水之时,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于溱洧两水之上,执兰招魂续魄,拂除不祥。……续汉书礼仪志曰:三月上巳,官民皆洁于东流水上,曰洗涤祓除宿垢,为大洁”。
这时踏青活动的主题,突出了“招魂续魄,拂除不祥”的“沐浴祓禊”。据《论语·先进》记载:“莫(暮) 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王充《论衡·明雩篇》解释为:这是一种多人在渡沂水时表演像龙一样的行列舞蹈(另一种解释:是描写几个大人与儿童在沂水中游泳,然后到舞雩台上吹风的情景)。舞雩是在暮春时举行的一种祭礼,含有龙崇拜及祈雨等多种内涵。这里不仅记载了祭祀性的“舞雩”, 还描写了当时的春游踏青活动。
古籍记载
《尚书·大传》曰:“春,出也,万物之出也。”在西周,万物萌动之时,迎春郊游于野外就已成为礼制。据《礼记·月令》载:“立春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至,以迎春东郊。”先秦时,齐国有“放春三月观于野”之俗;鲁、楚也有春日出游之习。
这种农耕祭祀的迎春习俗对后世影响深远。踏青的起源,也与上巳节的出现有关。上巳节,日期为三月的第一个巳日,故而得名。其源头可追溯到远古,即夏代之前的仍处于母系氏族的男女择偶制度,当时未有婚娶,实行的是一个氏族和另一个氏族的季节性的群婚制度。
后来发展到对偶婚,进入父系社会又有了婚娶之礼,出现了父系家庭。
经过一个漫长的冬天之后,被寒风禁锢在屋内的青年男女们迎来春天,迎来繁忙的耕种、生产生恬,同时也有了择偶相配、生育的需求。这样人们便在祭祀地神(社神)、春神求农业丰收之后,又祭祀女性的生育神兼媒神以祈求子嗣繁衍,同时男女互相择偶,歌舞欢会,然后相配。
当时,踏青的古俗是围绕着这些主题展开的:迎来春天、迎祭生育神、沐浴祓禊,以求多育;男女青年则求偶,要春嬉、欢会、歌舞、放纵。另外还有跳傩驱疫、求雨雩礼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