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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检察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2018-08-13 08:05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韩钰宁   责任编辑: 马兰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责定位,狠抓落实,以六个抓手实现六个强化,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目前,高新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公诉和侦监的院领导为副组长、全院所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对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惩治重点、工作措施、实施阶段、工作要求作出详细安排。同时,抽调侦监、公诉优秀员额检察官组成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组,统筹全院力量,成立重大复杂案件协调组。

从“治乱”“除恶”入手

排查涉黑涉恶线索

高新区检察院明确工作目标,对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涉黑涉恶关联九大罪名进行深入解读、学习。各部门及时传达工作要求,重点业务部门迅速组织办案人员学习掌握《指导意见》,并安排办案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专项斗争业务培训。

在实际办案中,高新区检察院充分把握中央规定的十一类黑恶势力犯罪特征,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确立重点惩治对象,确保“有黑打黑、有恶扫恶、无恶治乱”。对在办案件进行逐案梳理,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楚。分管负责人带头深入一线调研,摸排掌握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线索,从“治乱”着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村霸”、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坚持“打早打小”

务必“打准打实”

高新区检察院牢固树立“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的理念,把握从严监督尺度,将监督贯穿至黑恶势力犯罪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各环节,注重庭审指控效果和庭审程序监督,积极固化工作成果。坚持“双介入”引导侦查,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公安机关建立在提请批准逮捕前七日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工作机制,侦监、公诉部门同步介入侦查,以逮捕标准、审判标准同步引导。

截至6月底,高新区检察院就涉黑涉恶案件“双介入”引导侦查3次,实现涉黑涉恶案件追漏3人次,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重点监督事项与高新公安分局、空港新城分局召开协作办公会2次,就个案引导取证与侦办单位交换意见6件次,就专项斗争开展以前已起诉案件的涉恶性质认定问题主动与法院对接会商4次,确保专项斗争形成合力。

公检法联手

增强打击力度

目前,高新区检察院采用日报、周报、月报制形式,实现与公安机关、法院、上级院扫黑办、区扫黑办的数据交互和信息联动,就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办理进度、办案质效等事项动态跟进。公、检、法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并就涉黑涉恶案件认定标准、证据标准、追漏追赃工作开展等问题进行磋商,寻求共识,以利案件准确定性、快速处理。健全台账管理、联络员跟踪、线索统一归口机制,完善捕诉衔接、捕后案件跟踪监督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增强打击力度。

扫黑除恶,需要全民参与,高新区检察院依托院内“两微一端”平台,结合“七五普法”规划,聚焦聚力,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精神,扶正祛邪,弘扬正气,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同时依托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让群众熟悉检察机关的专业职能、工作方式及专项斗争成果。

目前,高新区检察院设立“扫黑除恶”举报检察专线,畅通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渠道,全面拓宽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来源。近期又着手编印法治宣传册,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和政策引导,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本报记者 晨迪

原标题:高新区检察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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