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成都市检察院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统一思想,积极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双提前介入”(侦监、公诉部门一起提前介入)制度,通过参与案件研讨、实地走访调查等,积极有效地参与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形成打击黑恶犯罪合力。
坚持党的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
全市检察机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门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了《成都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并将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全市检察机关每位干警。各基层检察院根据要求迅速按照相同规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检察院多次召开党组会、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并通过召开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调研走访督导等形式及时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责任明确,坚决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上来。
健全机制建设
形成打击合力
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市检察院对全市检察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在线索摸排、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此,各基层检察院建立了专门台账、一案一卡、数据报送等机制。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均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等机制,落实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共同研判,并与法院建立了提前沟通和快速受理机制。在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严格要求落实“双提前介入”(侦监、公诉部门一起提前介入)制度的执行,通过参与案件研讨、实地走访调查等,积极有效地参与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形成打击黑恶犯罪合力。
依法从严打击
快速批捕起诉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市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基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有关部门迅速以多种形式开展案件办理工作,及时研判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涉黑涉恶案件高质高效办理。截至7月30日,全市检察机关批捕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和人数全部进行统计,并依法提起公诉一批案件和个人。市检察院扫黑办认真贯彻执行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的部署要求,采取会议座谈、案件研讨、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全市21个基层检察院进行全域指导。针对前期受理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市检察院扫黑办就个案证据标准、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和工作策略等方面进行逐案指导后,全市检察机关两次集中起诉一批恶势力犯罪案件,在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督促进一步加快检察环节的办案节奏,由市检察院办理的两件黑社会性质案件分别于近期开庭和宣判。上述案件的办理,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态度和决心,也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了强大震慑。
深挖彻查“保护伞”
坚持除恶务尽
检察机关加大梳理排查“保护伞”“关系网”力度,坚持深挖彻查,除恶务尽。新都、成华、温江等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积极作为、主动出击,分别发现恶势力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并及时将发现的“保护伞”线索依法移交相关部门查办,坚决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达到清朗乾坤的目的。
同时,两级检察院及时报道全市检察机关扫除黑恶势力犯罪的新进展、新举措和新成效。截至目前,市检察院扫黑办通过报告、专报等形式向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报告扫黑除恶开展整体情况及重大案件报告10余份,编发工作专刊14期,其中部分案例、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全市检察机关在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结合当地办案实际,深入社区街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动员活动。通过散发传单、摆放展板、释法说理、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阐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动员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检举揭发黑恶势力保护伞。通过宣传发动,凝心聚力,为共同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提高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有效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本报记者 晨迪
原标题:办理重大涉黑涉恶案 检察院严格落实“双提前介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