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宋雅婷)8月24日报道 记者获悉,双流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抽调政治、业务过硬的员额检察官组建扫黑除恶办案专班,确定了专人负责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近期,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何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案件充分体现了该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高效率、高质量。
8人组织卖淫 双流检察提起公诉
经查,2017年9月起,被告人何某伙同薛某、沈某某、王某、陈某某、刘某及胡某某、彭某等人在双流区等酒店内发放招嫖卡片,联络、接送卖淫女,与卖淫女平分嫖资牟利,并逐步演变成以何某为首要分子,薛某、沈某某等人为骨干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介绍卖淫过程中,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犯罪,劫取嫖客财物;实施寻衅滋事犯罪,以暴力方式打击竞争对手,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2018年8月1日,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何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8月15日,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双提前”+“捕诉合一” 实现精准打击
何某等八人恶势力犯罪案件系省公安厅高度关注案件,该案立案侦查后,双流区人民检察院立即组织侦监、公诉部门同时提前介入,会同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方向、证据收集等方面深入研判,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客观收集何某等人恶势力犯罪的相关证据。
在办理何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捕诉衔接工作,改变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分人办理的工作模式,实行捕诉合一机制,指定扫黑除恶专班员额检察官承担该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在该案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人仅用十四天时间即将本案向区法院提起公诉,提升了公诉办案效率,确保了从快从严打击恶势力犯罪,形成了强大震慑力,实现快速精准打击。
深挖细查 延伸检察职能
在审查逮捕阶段,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在证据足以认定涉案卖淫女伙同何某等人参与抢劫的情况下,及时向双流区公安分局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对该卖淫女进行追捕,以避免放纵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何某等八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过程中,集合办案,深入剖析该涉恶犯罪集团产生的根源和危害,敏锐察觉出该区域治安环境恶化,是滋生该犯罪集团的重要因素之一。对此,双流区人民检察院专门梳理了犯罪集团活动区域内的刑事犯罪案件。通过类案比对发现,亟需对该区域治安和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全面整治,并将该线索及意见移送区扫黑办、区公安分局,商情区扫黑办督促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对该区域的日常治安管理和违法犯罪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在该区域内发生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组织介绍卖淫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串案并案侦查力度,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