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牛区检察院依法快速对一起涉恶非法经营案提起公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金牛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涉恶案件。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袁某某、王某某、杨某甲在金牛区火车北站站西路8号非法设立客运站点,组织车辆从事成都到西昌线路的客运业务,利用售票差价牟取利润,其间为了争夺客源引发同业打斗,并威胁恐吓客运司机,非法控制行业市场,形成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杨某乙明知该站点系非法设立,仍然参与该组织,为其安排调度车辆,完善非法经营黑车的产业链条,为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帮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金牛区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负责办理该案。自公安机关立案后,金牛区检察院公诉、侦监两部门多次“双提前介入”,与侦查机关共同研讨案情,引导公安机关围绕恶势力行为的认定条件、犯罪金额进行侦查,并在逮捕、退侦后,依据开出具体补证清单,紧密追踪后续证据情况,及时引导侦查方向,将补侦期限缩短至14天,并在案件补查重报后一周内审查完毕提起公诉,实现了案件的高效办理。在办案过程中,金牛区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发现黑恶势力犯罪滋生原因,并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和严格依法办案,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6名涉恶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从严处理,对未涉恶的两名涉案司机区别对待,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特别提示:
四川省涉黑涉恶问题举报方式:
督导进驻期间(2018年8月28日-9月2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87306801、87306802、87306803、87306804、87306805;专门邮政信箱:成都市A110号邮政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第10督导组主要受理四川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成都商报记者 颜雪
原标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金牛首例涉恶案件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