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检察院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实际,在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同时,将依法打击犯罪与参与社会治理相结合,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整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去年以来,在新津县辖区内出现大量非法堆放地铁盾构料废渣造成环境污染,土地被破坏的情况。新津检察机关发现问题后启动法律监督程序,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取证,与公安会商研判打击此类犯罪的法律适用及打击方向,准确及时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共依法办理三起乱倒建筑垃圾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逮捕7人,已提起公诉4人,已判决1人。同时,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对乱倒建渣行为查处不力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
针对禁渔期违反禁渔令滥捕河鱼违法犯罪行为,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移送涉罪案件并发出检察建议加强监管。今年办理的三件在禁渔期采用禁止使用电鱼方法捕渔犯罪案件,责令三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向河道投放两百公斤鱼尾苗,鉴于犯罪情节较轻且积极采取行动补偿鱼苗恢复生态,遂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其不批捕,并建议法院从轻以缓刑判决。另外,新津检察院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参与关停22家砂石开采场,批捕并公诉非法开采砂石案件三件8人均被有罪判决。为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新津县检察院联合法院将庭审搬进校园,使500余名旁听大学生深受教育。同时,结合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社区”活动,检察官走进社区、中小学校开展禁毒和“扫黑除恶”知识法治宣传。
特别提示:四川省涉黑涉恶问题举报方式:督导进驻期间(2018年8月28日-9月2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8-87306801、028-87306802、028-87306803、028-87306804、028-87306805,专门邮政信箱:成都市A110号邮政信箱(邮寄方式:到当地邮政营业网点办理相关邮件寄递)。
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第10督导组主要受理四川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成都商报记者 颜雪
原标题:检察官走进社区、学校 开展法治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