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都高新区检察院从三方面入手,严防严查扫黑除恶斗争中的“保护伞”。
从梳理问题建立台账入手,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强化“3+2”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模式的运行机制,研究制定相关细则,将本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列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范围,采取案件办理中同步跟踪监督或案件审理后进入监督的方式,重点对其中是否存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进行督察,同时将是否存在通风报信、泄露案情等违法违纪办案行为一并纳入监督范围。
从抓“微腐败”和“廉政风险点”入手,开展执法办案警示教育。凡发现在涉黑涉恶案件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纪检部门快速核查,一经查实,按照“一案双查”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经调查失实的举报线索,从保护办案检察官的角度,给予及时澄清。
从严打涉黑涉恶“保护伞”入手,严肃追责问责机制。凡发现在涉黑涉恶案件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纪检部门快速核查,一经查实,按照“一案双查”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经调查失实的举报线索,从保护办案检察官的角度,给予及时澄清。(记者张想玲)
原标题:成都高新区狠抓“三个入手” 严防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