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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法院铁腕扫黑除恶 弘扬社会正气

2019-01-22 07:40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韩钰宁   责任编辑: 马兰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成都中院紧紧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省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上级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依法办理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取得阶段性成效。

提升政治站位 深挖线索督促整治到位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成都中院共召开10次党组会专题学习,切实将习总书记批示和上级精神学深悟透,确保专项斗争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迅速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大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统筹力度;同时成立工作专班,抽调有丰富刑事审判经验的员额法官组成工作小组,办理重大涉黑案件,全面加强对基层法院黑恶案件指导力度,切实履行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政法机关的主体责任。

全市两级法院加大对已审结和正在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重点加强对民间借贷、建筑工程领域、环境资源、审判监督和执行案件梳理串并,重点关注涉及交通运输、旅游景区、采矿采砂、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娱乐场所、非法讨债、聚众闹访、职业医闹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案件,逐一排查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加大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审理的涉及民间借贷、建筑工程领域、环境资源、交通运输、旅游景区、采矿采砂、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娱乐场所案件中发现的行业乱象问题力度,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书,督促及时整治行业乱象,确保乱点乱象整治到位。

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及时宣传审结生效涉黑恶犯罪案件和正面典型事例,展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信心。

出台实施方案 确保措施有力责任明确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省法院关于开展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成都中院制定下发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明确3个阶段总体任务,提出4方面21条具体措施,确保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责任明确。

按照市委重大案件会商研判制度规定,法院加强与检察、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精度,确保重大涉黑恶案件办理法律、社会、政治效果统一。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6件173人,对受理的全部涉黑涉恶案件,均按照刑事庭审实质化要求进行审理,严格执行“三项规程”,突出庭前会议、关键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七大环节,切实把好证据关和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打击力度和效果。各基层法院自去年7月以来相继宣判一批涉恶犯罪案件,全市法院对一系列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增强了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40条,信访渠道线索18条逐条进行研究分析和甄别,对每一条举报线索均认真排查,对确有涉黑恶案件和“保护伞”线索均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依法进行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保质完成全部线索核查任务。

大力宣传 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

扫黑除恶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全市法院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各种载体对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宣传。以张贴宣传标语、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在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严惩黑恶犯罪的工作情况、设立公民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法院工作开展情况。积极邀请社区群众和人大代表参与旁听涉黑恶案件开庭审理,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在审判大厅和诉讼服务大厅设置法治宣传栏、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参与诉讼的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扫黑除恶斗争深入人心。本报记者 晨迪

原标题:成都法院铁腕扫黑除恶 弘扬社会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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