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明年开始 市民配合时需注意这些事项

2019-12-06 15:55  来源: 红星新闻网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王玲)12月6日报道 今天上午,四川省统计局联合成都市统计局举行了“12.8”《统计法》颁布36周年暨第七次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由此拉开一年一度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记者在启动仪式上获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即将开启,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在这场全民参与的普查大行动中,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同时,每位中国公民都必须积极配合调查。

省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活动主要是为了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为市民认识统计、了解统计工作建立社会基础,为严厉查处和惩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创造更好的民意基础。“2019年10月,全国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轮统计督察,其中也督察了四川和成都。通过督察,反映了我省在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工作上,在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性、准确性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该负责人说,2020年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四川和成都要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秉持法治思维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运用法治手段防范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

那么,在统计调查时哪些行为是违法违规的,哪些事情不能做呢?记者获悉,依据统计法律法规,根据统计调查时的身份和职责不同,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单位个人这四类人群需擦亮眼睛、认真牢记,以免一不小心触犯统计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六件事情干不得。”包括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非法干预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统计人员七件事情不能碰。”包括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组织实施能够通过行政记录取得统计资料的调查;组织实施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能够满足统计需要的全面调查;组织实施营利性统计调查;制定实施、审批备案主要内容与国家统计调査项目内容重复、矛盾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有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

“调查对象两件事情做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单位个人则不能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外提供尚未公布的统计资料;利用尚未公布的统计资料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外提供、泄露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等。

启动仪式后,统计人员代表和企业代表进行了诚信统计宣誓及承诺签名,省、市、区各级统计局专业人员现场进行了咨询答疑并发放统计法治宣传资料。值得一提的是,在科普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向市民科普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相关知识。记者了解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而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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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钰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