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16套商铺公开招租 5月27日起报名(3)
第二章 竞租须知
一、房屋基本情况和现状
招租商铺共计216套商铺(其中,翠屏北里25套,隆兴雅园14套,尚锦城12套,胜天新苑92套,东锦瑞苑6套,华新美庐67套),现上述商铺均为未装修清水房(已通水电,未通天然气),翠屏北里已取得商铺产权,隆兴雅园、尚锦城、胜天新苑、东锦瑞苑、华新美庐商铺产权正在办理中,上述216套商铺均为空置状态,按现状进行招租。
二、招租方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招租代理机构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竞租保证金的支付及退还
1、支付:
(1)竞租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1)竞租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后。
2)竞租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8日15时00分。
(2)竞租保证金:按附件1房屋明细表给定的竞租保证金金额交纳。
(3)竞租保证金由招租代理机构代为收取。
(4)竞租保证金交纳方式为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盐市口营业室
银行账号: 4402 9020 1910 0146 415
注:请在转款时注明竞租方名称和竞租编号(竞租编号和附件1房屋明细表中给定竞租编号一致),竞租方竞租多套房源的,应分别交纳每套房源的竞租保证金,不能合并交纳。
2、竞租保证金退还条件:
(1)招租代理收到竞租方与招租单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1份);
(2)招租单位出具相关准予退还的函件;
(3)竞租方已向招租代理支付房屋租赁代理服务费。
(4)以上要求完全满足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竞得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
(5)未竞得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四、竞租报价资料递交流程及要求
1、竞租报价资料递交开始时间和递交截止时间:
(1)竞租报价资料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06月09日09时00分;
(2)竞租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9日10时00分;
(3)竞租方未按照本招租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竞租报价资料的,招租代理将拒收其竞租报价资料;
(4)竞租报价资料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应龙南一路555号正成南郡1栋19号竞价室。
(5)竞租报价资料包含有《竞租报价表》(竞租报价表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合格单》影印件、《竞租保证金交纳回单》。
(6)竞租方需将《竞租报价表》、《资格审查合格单》影印件、《竞租保证金交纳回单》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在本招租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递交至竞价室的密封箱内。密封袋封面需注明竞租编号。
注:
1.竞租多套房源的需分别递交对应的《竞租报价表》、《竞租保证金交纳回单》、《资格审查合格单》影印件。
2.存在以下情况时,竞租方的竞价无效:
(1)竞租方竞租报价资料不齐;
(2)竞租报价资料未密封;
(3)竞租报价资料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回单》未注明竞租方名称和竞租编号或者注明的竞租编号和附件1房屋明细表中给定竞租编号不一致的;
(4)竞租方竞租多套房源,未按要求分别对每套房源单独支付竞租保证金。
(5)竞租报价低于竞租底价的。
(6)《竞租报价表》与《资格审查合格单》的竞租方名称不一致。
五、竞价流程
1、本次竞价由招租代理主持并负责记录,由招租单位负责监督工作。
2、竞租报价资料递交截止之后,由招租代理主持人随机开启密封箱内的竞租报价资料。宣读竞租方名称、竞租编号、竞租报价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竞租价格。
3、开启竞租报价资料时,竞租方未在场的视同认可竞价结果。
六、竞租结果确定方式
1、竞租编号为stxy-01、stxy-14、hxmL-41以外的商业:
(1)只有一个竞租方时,在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前提下,直接确认报价者为竞得方,即取得承租资格,竞得价为租赁合同期限内的租金单价。
(2)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租方时,在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前提下,报价最高者为竞得方,既取得承租资格,竞得价为租赁合同期限内的租金单价;若报价最高且价格相等的竞租方大于等于两名时,则相应竞租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进行第二次密封报价,报价最高者为竞得方;以此类推,直到最终选出竞得方为止。(注:竞租方后一次所报价格不得低于前一次所报价格)。
2、竞租编号为stxy-01、stxy-14、hxmL-41的商业:
(1)只有一个竞租方时,在报价不低于每项底价的前提下,直接确认报价者为竞得方,即取得承租资格,竞得价为租赁合同期限内的租金单价。
(2)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租方时,在报价不低于每项底价的前提下,竞租报价合计金额最高者为竞得方,既取得承租资格,竞得价为租赁合同期限内的租金单价;若报价合计金额最高且合计金额相等的竞租方大于等于两名时,则相应竞租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进行第二次密封报价,竞租报价合计金额高者为竞得方;以此类推,直到最终选出竞得方为止。(注:竞租方后一次所报价格不得低于前一次所报价格)。
3、竞租结果确定后将在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竞租结果公示期为7日。竞租方对竞租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竞租结果公示期内向招租单位或招租代理提出。
4、竞得方须在竞租结果公示期结束后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方放弃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由招租代理机构根据招租单位出具的相关函件将保证金转存入招租单位指定的账号)。
七、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
1、竞得方取得承租资格后,由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与竞得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
2、在竞得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竞得方需向招租单位交纳房屋租赁保证金。
3、房屋租赁保证金的支付及退还:
(1)支付:
1)房屋租赁保证金:3个月房屋实际租金。
2)房屋租赁保证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帐
户名: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
开户行:建行后子门支行
账号:51001426239051500528
(2)退还: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进行退还。
八、竞得人义务
1、竞得方在承租标的物后必须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标的物,不得改变标的物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须按相关文件规定,报相关部门批准。
2、竞得方对承租标的物的租赁用途限按本方案确定范围及《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招租单位有权随时收回。
3、竞得方在承租标的物后不得擅自将标的物整体或部分转租给其他第三方。
4、竞得方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5、竞得方须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按时向招租单位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方式进行缴纳。
九、特别说明
1、竞租方在参加竞租前应当仔细查阅竞价的全部文件,参加竞价的行为即视为已经认可了全部文件中应有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2、竞租方参与竞价后视为已完成了对竞价标的物的全面调查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出租人提供的标的物档案文件及实物),并已对标的物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及瑕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认可,同时对竞租行为负责且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在该项目成交后不得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而拒绝或延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
3、所有招租的空置房屋均为现状招租,无房屋装修免租期。如交付时因为房屋发生突发问题需进行维修的,由招租单位对房屋维修完毕后再行交付,租期顺延,此维修期间出租方不收取房屋租金。
十、房屋租赁代理服务费
1、房屋租赁代理服务费由竞得方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向招租代理支付房屋租赁代理服务费。
2、商业类房屋租赁代理服务费按照800元/套计取。房屋租赁代理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原创版权,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007235】
编辑: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