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逃避监管!2起生态环境领域典型违法案例被曝光

成都商报 2021-08-06 08:01

8月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两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涉及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弄虚作假,以及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排污等行为。

验收中弄虚作假

四川某公司被罚41万

今年5月1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龙泉驿支队在对四川中润智远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实验室涉危废水,包括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溶剂的检验废液、清洗盛装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溶剂的器皿及检验仪器的废水、涉及重金属离子和有机溶剂的实验前3次清洗废水等均为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危险废物应当分类收集、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现场检查时,龙泉驿支队还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公司实验室废水综合处理一体化设备的前端实验废水收集桶内的废水进行了执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其实验废水收集桶内的废水PH值为1.65,含有汞、砷、铬、镍、镉、铅等污染物;待处理外排的实验室废水中含有汞、镍、铬等一类污染物。

然而,令执法人员感到诧异的是,这家已经运营近3年的公司,自投入运营起就一直将实验室涉危废水通过实验室废水综合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陡沟河污水处理厂,但是,该公司实验室项目2020年12月通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中“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仍载明“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溶剂的检验废液和涉及该类实验的前3次清洗废水通过设置的废液收集桶收集后作为危废委托四川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定期处理”、“检验废液、清洗废液塑料桶分类收集,定期交由四川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等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这样的反常现象是否涉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弄虚作假?执法人员表示,该公司明知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溶剂的实验室废液和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从投入运营起其废水和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均发生重大变动,但该公司在验收时未如实查验和记载相关情况,在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主观上有弄虚作假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弄虚作假的行为。据此,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41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款8.93万元。

篡改、伪造数据逃避监管?

罚款+行政拘留

泡菜,是四川人餐桌上永远的“黄金配角”,然而这家泡菜生产企业却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非法手段偷排生产污水。

5月18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都支队执法人员对成都市金友邦食品厂开展现场检查,成都市金友邦食品厂主要从事泡菜、泡椒生产及味精、鸡精的分装,产生的清洗及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设有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流量及氯离子。

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的酱腌菜车间内,污水处理设施及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正在运行,氯离子实时数据为16.34mg/L,但是细心的执法人员在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时却发现了蹊跷:在该厂废水排放口前端出水池内有圆形和矩形两个管口,经核实,圆形管口为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管并连接有开关,有废水排放,矩形口系该公司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时设置,内设直径2cm的自来水管且设有开关,现场正在排水。经多次测试,发现在开启废水排放开关、关闭自来水水管开关后,废水排放口水量增加,氯离子在线监测仪监测数据持续增高,峰值达681.1mg/L。

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该食品厂处罚款31.37万元,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实习记者 黄盼盼

原标题:弄虚作假、逃避监管! 2起生态环境领域典型违法案例被曝光

编辑:段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