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30多辆“电马儿”有违法行为,成都交警再次提醒:下月《条例》实施后或罚款

2024-05-25 08:10  来源: 成都商报

电动自行车在人行过街天桥上骑行

电动自行车骑行途中用手机打电话 

电动自行车逆行

5月24日上午10点,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四段与东大街上东大街段路口处,路过的非机动车络绎不绝,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初步统计发现,十分钟内就有三四十名非机动车驾驶员存在违法行为,或不戴头盔、或逆行、或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路口处,成都交警三分局的几名民辅警一一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劝导,并给其讲解即将从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内容。

成都交警三分局车管科副科长吴晓乔表示,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的人数占死亡总数的75%以上,而正确佩戴头盔可降低72%的头部损伤风险和39%的致死风险。“《条例》实施后,成都交警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有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手持接打电话、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到30元不等的罚款。”

编辑:方艺霖 责编:高婷 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