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免税店来了, 哪些人可以免税购物?

2024-08-28 07:30  来源: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琳琅满目的国际品牌、令人心动的免税价格、精致舒适的购物环境……谈起免税购物,很多人第一时间会想到机场(口岸)和离岛免税。近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提出,在成都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

消息一经发布,便引发广泛关注。尤其是很多市民好奇,是不是可以在“家门口”逛免税店?到底哪些人可以在市内免税店购物?

记者仔细进行了梳理。市内免税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按规定设立在市内,向即将出境的旅客销售免税商品的商店。

根据《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市内免税店应当在口岸出境隔离区内设立免税商品提货点。免税商品提货点不得设立在口岸进境隔离区内。旅客应当在免税商品提货点提取市内免税店所购免税商品,并一次性携带出境,不允许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买或预订后,寄存在口岸并于进境时提货。

市内免税店的销售对象为即将于60日内搭乘航空运输工具或国际邮轮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籍旅客)。同时,市内免税店采取市内提前购买,口岸离境提货的方式,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物后,应当在设立于口岸出境隔离区内的免税商品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一次性携带出境。

而市内免税店主要销售食品、服装服饰、箱包、 鞋帽、母婴用品、首饰和工艺品、电子产品、香化产品、酒等便于携带的消费品。同时,鼓励市内免税店销售国货“潮品”,将具有自主品牌、有助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产品纳入经营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买免税商品不设购物限额,但应当符合海关关于旅客携带行李物品进出境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的规定。旅客将所购免税商品携带出境后,再次携带进境的,按照进境物品管理,照章征(免)税。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孟浩

编辑:段琪琳 责编:高婷 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