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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开展“情系民生·握手法治”春季专项普法行动

2015-04-14 09:59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在遇到矛盾纠纷时,现在不少市民会主动提出:“那就依法办事,法律怎么规定我们就怎么办!”明显体会到周围法治氛围日益浓厚的同时,市民依法办事的觉悟也随之高涨起来。近日,为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深化法治大讲堂和“法律七进”工作,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更好地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成都市从近日开始,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情系民生·握手法治”春季专项普法行动。

进城务工有什么要注意 律师坐镇告诉你

“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去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单位说要我交2000元的押金,我想问一下这个合法不呢?”

“这位大哥,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能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一位律师正在为一位中年男性解答道:“所以这2000元钱,您没有必要向单位交的。”

这是上周都江堰市司法局在都江堰市人社局清明旅游人才专场招聘会现场设的普法点位上的情景。活动现场,专业律师为春季进城务工人员普及《保险法》《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家住都江堰市胥家镇高桥村的彭大姐今年40岁,她告诉记者,因为这两年家中负担较重,加上自己身体挺好,为了减轻家里负担,她决定到城里来务工,找点力所能及的工作,她向现场的工作人员说道:“我晓得打工必须签合同,但是我不是很清楚,合同里面要写点什么才能保护自己的权利呢?”

律师随即告诉彭大姐:“您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要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您是依法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的。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是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彭大姐连忙点头,随后感叹:“怪不得都说必须要签合同,合同里面写得清清楚楚,白纸黑字写下来,不怕别人抵赖。”记者看到,因为普法点位设在春季招聘会现场,即使下着零星小雨,来咨询的人也络绎不绝。律师详细地为多名务工人员解答《合同法》和《劳动法》的相关问题,并为他们现场支招,教他们该如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治宣传志愿者还向现场务工人员送上了各类宣传资料及法治文化用品。

“选择这个时间点,是根据习惯,春季农民工务工的人数增多,考虑到他们有这方面的法律需求。除了发放宣传资料,我们还给务工人员提供了联系卡,公布了法律援助维权热线电话,让他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及时拨打援助热线,当然了,我们都不希望他们遇到需要法律援助的状况。”都江堰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笑着说:“现在农民工的法治意识比以前提高了很多,这跟近年来的送法进乡村、进社区有很大关系。我们把案例当成典型来给大家搞普法,效果很好,近年来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例已经有减少的趋势了。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工作,进一步落实‘送法进企业’活动。”

围绕社会热点梳理群众诉求 春季普法看点多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成都市近日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的“情系民生·握手法治”春季专项普法行动,是因为开春后全市各领域各行业社会经济蓬勃发展,是各领域各行业法律服务需求增多的重点时段。而此次春季普法专项行动的主题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为了引导各行各业及各利益群体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在法治框架下开展各项社会经济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要求,各市级部门将紧紧围绕“四改六治理”等中心工作和打击非法集资等社会热点难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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