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朱海丹)4月21日报道 今天下午,记者从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4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媒体通报会上获悉,2014年,四川省各级版权部门加强版权保护工作,全年共检查出版物市场、物流企业和印刷复制企业、复印打印店1.53万个次,行政执法立案96个,行政处罚、行政调解案件58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8个;捣毁、取缔非法音像制品、图书、印刷、软件等批销窝点、地摊游商782个,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图书、淫秽音像制品、软件198.79万盘(册、张)。会上还通报了2014年四川省查处侵权盗版典型案件。
成都某公司负责人软件侵权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
2013年6月17日成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成都某测绘技术公司涉嫌侵犯著作权案立案侦查,经查明,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期间,胡某、杜某相继从‘普罗米新”公司离职后,共同成立了一家测绘技术公司,期间,杜某未经著作权人“普罗米新”公司的许可,在明知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数据采集软件等3个软件经过“普罗米新”公司著作权登记的情况下将上述软件的源代码从原公司复制带至该测绘技术公司,并在编写该公司4个软件时使用,违法所得80万元。
办案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测绘技术公司其中有一笔交易中有明确销售涉嫌侵权软件的类型和金额,办案民警调取该软件,经鉴定,该软件就是涉嫌侵权的软件且80万元货款已支付给嫌疑公司,案件得以成功侦破。2014年12月8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该测绘技术公司罚金40万元;分别判处杜某,胡某有期徒刑两年半,罚金15万。
凉山一学校著作侵权被罚款3万元
2014年1月14日,凉山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收到省版权局的案件《移转函》投诉凉山州会东县某中学统一采购并正在使用的《三维设计》2014高考总复习——物理(科版)是盗版图书,同年3月,执法人员通过先后三次到会东进行调查取证后,查明该中学发行盗版教辅的行为已构成对光明日报社著作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014年3月31日,凉山州文广新局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给予该中学以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侵权盗版图书650册;3、罚款人民币3万元。
使用盗版windows软件被罚款44383元
2014年1月16日,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根据投诉材料所反反映情况,选派执法骨干对成都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正常使用的10台计算机进行抽查,抽查中,10台计算机中安装的windowsxp软件、office2007软件等21件(套)软件经微软(中国)有限公司鉴定均未经授权安装和使用,其使用的10件(套)操作系统和11件(套)办公软件的市场价格总计44383元。
2014年3月14日,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对该融资担保公司作出了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软件,并给予罚款44383元的行政处罚。
咖啡吧擅自播放影视作品被罚款15000元
2014年4月9日,泸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对泸州市某咖啡吧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涉嫌未经批准擅自播放影视作品,经调查取证,确认案件当事人周某侵权事实成立。并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50元;没收存储影视作品的硬盘1个、播放机1个;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
销售盗版光碟人员被判刑
成都市大邑县文广新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集中对市场、摊点、车站等地进行了有效治理,有力打击了侵权盗版行为。2013年10月29日,杨某、黄某在大邑县上安镇兴盛街摆地摊销售盗版光碟1634张,侵权事实成立;2013年12月19日山某在大邑县悦来镇三仪街靠大双街靠大双路口摆地摊销售盗版光碟1567张,侵权事实成立;2013年11月5日王某、岳某在大邑县青霞镇龙凤社区“十字路口”市场出售盗版光碟1546张、1652张,侵权事实成立。
2014年6月18日对被告人杨某、黄某,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2014年7月7日被告人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2014年7月7日、7月18日被告人王某、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以上案件中扣押在案的盗版光碟全部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