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王彬荣)4月22日报道 今日上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2014年《成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并通报了全市2014年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首次突破3000件,在全省持续高居榜首。
记者了解到,2014年,成都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数共3004件,较2011年受理1264件增加了1740件,增长近1.4倍;较2012年受理2319件、2013年2239件,分别增加了685件和765 件,增幅分别达29.54%、34.17%。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的持续强劲增长。
同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进一步拓宽。2014年,首次受理了两起反垄断纠纷民事案件,至此,成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已基本覆盖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涉及的相关领域。从2014年受理案件类型看,著作权纠纷1877件,占比最高。
同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日对外发布2014年度成都地区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天天渔港”卖假茅台被罚90万
陈某向天天渔港供剑南春、五粮液、国窖1573。经陈某某接洽后,陈某开始向天天渔港供应茅台酒。截至案发前,陈某多次以低价从秦大华(在逃)处购买了100余件(每件12瓶)假冒茅台商标的白酒并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供应给天天渔港。期间,陈某某通过其个人银行卡向陈某银行卡转账106.6万元,截至案发尚有30余万元货款未支付。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被告单位天天渔港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被告人陈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
卖歪“LV”、“GUCCI” 被判十一个月
被告人周某某受雇于周某清(周某某父亲,在逃)销售明知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名牌箱包及名牌手表。公安机关在该服装店现场挡获被告人周某某,并扣押店铺中待售的疑似假冒名牌货物。经鉴定,现场查获物品中箱包30个及手表65只系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对应正牌商品价值10945230元。被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喜羊羊”墙贴 成都珊瑚墙公司赔偿7万元
原告广东原创动力公司诉称,其依法享有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主角造型“灰太狼”等五个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被告成都珊瑚墙公司未经其许可,生产了含有涉案作品墙贴。据此,诉请人民法院判令珊瑚墙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被控侵权墙贴,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20.4万元,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