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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死后不充公

2015-04-24 19:40   来源: 中国广播网   编辑: 余辰璐   责任编辑: 马兰

央广网北京4月2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人社部今天澄清: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依法继承,不存在所谓“充公”问题。

1至3月份,我国社保基金总收入为1万0495亿元,同比增长15.1%;总支出为8558亿元,同比增长17.1%,支出增幅继续高于收入增幅。值得注意的是,为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我国从3月1号开始将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了1个百分点,下一步还将适当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针对社会上流传的“参保人员死后养老金充公”的说法,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回应表示,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不存在“充公”的问题:

李忠:当参保人员死亡,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

我们的养老金分两部分:来自社会统筹的基础养老金,以及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里的钱,正是8%个人缴费的积累,也就是可继承的部分。李忠表示,在此基础上,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还遵循“统筹互济”的原则:

李忠:如果个人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遵循社会保险的统筹互济,由国家承担长寿风险;又对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了继承的规定,并不存在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另外,关于“春节后公务员跳槽增加三成”的报道,李忠表示,从公务员统计数据看,没有出现所谓的“离职潮”:

李忠:确实出现部分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现象,但基本上都属于正常的人员流动。建立能进能出的新陈代谢机制,符合人才成长的规律。

原标题:人社部: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死后不会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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