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袁某因多次向毒品吸食人员贩卖毒品,经警方查获后,所涉毒品多样,其中甲基苯丙胺23.5010克、麻古2.6278克,共计约26克。近日,被告人袁某,被阆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4年9月12日10时许,被告人袁某在南充市某小区门口与吸毒人员张某进行毒品交易时被阆中市公安局民警现场抓获,当场从张某处扣押疑似冰毒一袋。经检测,扣押物品净重0.8243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随后民警对被告人袁某的两处住所进行搜查,分别查获疑似冰毒4袋和疑似冰毒三袋,麻古26粒。
经南充市计量测试研究所称重和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查获疑似甲基苯丙胺净重总和为14.7767克、麻古净重为2.6278克,且从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和咖啡因成分。同时查明:2014年4月以来,被告人袁某从他人处购买甲基苯丙胺和麻古后,除部分毒品用于自己吸食外,将冰毒分装成0.3克(200元/包)、0.5克(300元/包)和1克(500元/包)三种包装,贩卖给阆中的吸毒人员。
期间,2014年7至9月,袁某向吸毒人员张某贩卖麻古三颗、甲基苯丙胺5次,折合甲基苯丙胺4克。2014年5至8月,袁某向吸毒人员曹某贩卖甲基苯丙胺6次,折合甲基苯丙胺2.2克。2014年4至6月,袁某向吸毒人员韩某贩卖甲基苯丙胺5次,折合甲基苯丙胺1.7克。
阆中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多次向吸食人员张某、曹某、韩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共计8.7243克,同时,公安机关还从被告人袁某的住处现场查获甲基苯丙胺14.7767克,麻古2.6278克,因此被告人袁某贩卖甲基苯丙胺的数量为23.5010克,麻古2.6278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遂作出以上判决。
原标题:阆中女子贩毒26克 被判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