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之忧
传销式推广 4块钱面膜价翻7倍
层层代理、级级加价的是朋友圈常见“传销”式销售模式,一片出厂价4元钱的面膜,经层层代理加价,到消费者手中,价格已超过30元。
为了一睹微商代理们的日常,新京报记者卧底了某自称拥有50万人各级代理微商团队,其主打产品为一款自创品牌面膜,经调查,该品牌为香港某生物科技公司授权多个广州厂家生产,而这家香港公司诞生于微商正蓬勃发展的2014年8月,由一名长春的80后女孩创办。
卧底期间,一张各级代理分销价目表清楚地展现了上述品牌面膜代理们的团队结构。
该团队中共分为四级代理,其中最低等级的为分销代理,他们将直接面对消费者。这四种级别的划分以拿货量为依据,分销代理最少拿10盒,每盒进价105元;最上层的一级代理需要拿货5箱(300盒)、75元/盒。
而该款面膜每盒到消费者手中的价格为158元,一盒产品有5片,这样算来,最高层的代理以15元的价格进到一片面膜,经过层层代理到消费者手中时,价格已经翻倍超过30元。
事实上,这些代理们赚到的可能并非这片面膜的“大头”,新京报记者以品牌商的身份接通了生产厂家的电话,“你们帮我做一款和某某品牌一样的面膜要多少钱?”“嗯……一公斤成品110块,每片差不多30克,可以装33片,算下来每片大概3块3。加上包装最后不到四块钱一片。”
如此看来,面膜的暴利早已不是新鲜事,这款面膜出现在买家的朋友圈方式,才真正让微信好友们头疼。
微商之困
变了味的朋友圈 先拉熟人再谈“买卖”
微商的广告刷屏频繁轰炸下,朋友圈已然变了味。尽管微商们都希望能空手套白狼,但是大多数底层微商的结果却是“钱未赚到还赔尽感情”。
上述品牌的代理小敏(化名),是记者在卧底期间在朋友圈最活跃的微商之一。“新手代理刚加入,一天收两个代理!看到你们的进步才是我最欣慰的!”、“如何吸引意向代理并转化为你自己的代理,牛到不行!”、“宝贝说干就干,那么迫不及待……”
在4月20日至29日的10天时间内,小敏一共发布了93条朋友圈,全是“事业”,作为一名二级代理,她已经很少发布客户使用效果图,更多的是自己下线们每天的进步和自己对代理成功学的感慨。
一天发这么多条朋友圈,还会有朋友吗?有微商称,透不透支人际关系对他们来说已经不重要,朋友圈已经成了赚钱工具。
“你觉得烦是因为你终究不想做微商,他们的这些”励志帖“吸引的是那些想靠这个赚钱的人,假如你有1000个微信好友,其中200人是低级别微商,你想要吸引的就是这200人。”
说完了大代理们的游戏,小分销们又是怎么过日子的呢?
天涯论坛里流传着的一首现代诗《代理》:“有的代理向我反映/为什么我拿货以后没人买/我说/废话/说的跟有人找我买似的”。
四月初开始拿货做分销的小雨(化名)同时做着一款唇彩和香皂的生意,一个月下来,卖出了8支唇彩,而香皂则“没怎么卖”,自己用了一块,送人两块。“我的体验就是现在微商不是很好做。比如我今天搞活动,人很少,好友也烦,我猜也有朋友屏蔽我。”
在她加入的微信群中,每天都会有培训,但她已经没有耐心再听下去,加人的方法、怎么互动、怎么点赞,每天都是讲一样的内容。
冯玲的经历也代表着一些底层小分销。从去年9月到11月,她只真正做了两个月时间,总共进了100片面膜,卖出去50多片,还都是卖给亲朋好友,其余的不是送人试用就是自己用。
小分销委屈失落的经营生态,也引来了不少“微商就是变相传销”的猜测。
但一位上述团队的高级别代理却不这么认为,“我们大代理倒一手货单价只赚10块钱,而终端单品利润是50块,他们卖的可能慢点,但利润高,我们压几万块的货在手里的时候,压力也不小啊。零售单品赚得多,批发走量也可以,走的路线不一样。”
在一位业内人士看来,是不是传销,并不能一概而论。区别在能不能打通终端销售,打通不了,东西最后没人买,就和传销没什么区别了。
微商之问
网络平台侵权 监管能否缺席?
4月24日,中消协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朋友圈内超低价销售和代购。呼吁社交网络平台和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社交网络平台中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泄露隐私等侵权行为的监管力度。
对于微商可能存在的种种问题,微信官方如何把控?对此微信客服称,微信提供的只是一个聊天平台,并非电商平台如果产生经济损失,建议从司法渠道维权。
3月15日,微信发布《微信朋友圈使用规范》,其中将虚假夸大减肥、增高、丰胸、美白效果但明显无效的保健品、药品、食品类广告;推广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广告等定义为违规内容。
在处理上微信官方表示,一经发现,即删除内容,并屏蔽微信朋友圈。此外,还将视情节对该微信账号进行警告、限制功能,直至注销。而事实上,除用户自行举报,微信没有正面表达出是否会通过技术手段等进行自查。
微商的乱象也引起了食药监局的注意。4月30日,北京市食药监局食品药品稽查总队网监大队队长李旼透露,近一年来北京市食药监局的数据显示,有关对微商的投诉较少。“但前段时间被爆出的网红售卖三无面膜致消费者毁容事件,却在说明,微商确实存在问题。”
他分析,由于微商的商品、信息只通过熟人、朋友圈这样的私密圈子传播,所以即使微商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也很容易在熟人关系间被“消化”掉,“即使收到举报,对于涉及微商的案件,以现在的行政手段,调查取证难度也极大。”
在李旼看来,任何一种新兴事物出现,都须有制度层面的约束,才能让其走上正轨。“依靠商家的自律,很难消除假冒伪劣产品,真正能够尽可能控制问题出现的环节,就是网络平台自己。”
对于在朋友圈销售产品的个人和商家,李旼称,要销售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都必须经过食药监部门的行政许可,取得许可证照才能够销售。他建议,对于个人或商家在朋友圈中销售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行为,微信平台应对此有相应规定,如果平台能审核商家销售资质,制定相关规则,微商的问题会少得多。
原标题:揭面膜微商之乱:俩月造国际大牌 传销式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