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阳5月4日电 4日,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纳雍县肖姓女子非正常死亡一事的处理结果:纳雍县对涉事的城乡规划局李某、刘某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方某、陈某、方某某停职待岗处理。
2015年4月19日,纳雍县城乡规划局职工李某、刘某等5人相约女子杨某、肖某在居仁街道聚餐,肖某饮酒过量,杨某、李某等人将其背到一洗浴场所休息,之后肖某呕吐严重,刘某遂报120,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经公安机关调查、尸检及鉴定:肖某系饮酒过量,导致乙醇中毒死亡,死前未受其他侵害。目前,涉事者与死者家属已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纳雍县对涉事的城乡规划局李某、刘某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方某、陈某、方某某停职待岗处理。(张丹莉)
原标题:贵州少女饮酒过量死亡事件:5名涉事人员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