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膨胀,索贿受贿“胃口”渐大
王国炎任职期间,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在成绩面前,王国炎认为成就来源于自己的功劳。他的思想越来越松懈,变得越来越猖狂。主政昌航期间,他甚至放言“在昌航没有我干不成的事”。
思想一变质,行为就会失控,出现经济腐败在所难免。
2002年12月至2011年11月,在江西师范大学新校区路网、昌航综合实验大楼等工程项目中,王国炎为某投资公司总经理袁某暗施“援手”。为表示感谢,袁某先后7次送给王国炎53.6万元、2万澳元和价值24.88万元的别克轿车一部。袁某还多次向王国炎承诺,昌航综合实验大楼竣工后,将送一大笔钱给他,并帮他的儿子成为身价500万元的富翁。
2011年8月至2012年1月,在与某科技职业学院合作办学过程中,王国炎为该科技职业学院董事长万某提供帮助,并要求万某每年从新生住宿费中拿出一半约80万元送给自己。万某先后送给王国炎245万元和购物卡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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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2年春节至2012年6月,王国炎非法收受、索取26名行贿人的财物共计600余万元。这些财物包括人民币、美元、澳元、股份、房产、轿车、购物消费卡券等,其中两次单笔受贿金额高达100万元。”办案人员介绍说,作为回报,王国炎在工程建设、人事任用、考生招录等方面滥用职权,大肆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为没有建筑资质的工程队揽下基建工程、帮助不符合条件的行贿人提拔、为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增补录取等。
经济上的腐败与生活上的腐化形成恶性循环。为了与情人维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王国炎大肆索贿受贿,从收小钱变成了收大钱,从几万元几万元地收演变成几十万元、上百万元地收。王国炎收受的600余万元贿赂中,有近400万元交给了其情妇进行投资或挥霍。
规避监督,“一把手”变成“一霸手”
王国炎自律意识非常淡薄,工作中用权“任性”。任昌航党委书记期间,对重要干部的任免和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他都是“一言九鼎”。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王国炎作风霸道、刚愎自用,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变着法子规避监督。
在昌航与某科技职业学院合作办学问题上,有校纪委领导发现,该学院不仅不符合上级规定的合作办学条件,就连学校的土地证等有关证件都是假的。对此,王国炎却总以各种理由来搪塞。为了尽快签署合作协议,王国炎还以组织名义,把这名校纪委领导派去省委党校参加培训,以免“碍手碍脚”。
2008年,王国炎要求学校人事处将南昌市某宾馆职工张某调入昌航卧龙港宾馆工作,后又利用职权将张某调入校党政办。对于张某的调动和任用,其他校领导均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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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炎案表明,主要领导不愿接受监督,很容易形成个人独断专权,发生腐败行为的概率就高,这已经成为当前一些高校的共同点。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要紧抓腐败现象容易滋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一方面,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对人、财、物权力集中的岗位,要进行职权梳理,切实找准岗位风险。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的监管,扎实推行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完善基建(修缮)工程监管制度,健全物资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
原标题:用权“任性”的高校“一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