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18日讯 30岁左右的陈某,经常出没在成都太升南路卖手机路段,他到手机商家那里先拿货承诺后付款,但最终却没有付款。今日下午,青羊公安分局太升路派出所通报了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陈某从去年8月至今年5月,作案10余起,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目前,陈某因涉嫌诈骗被刑拘。
据办案民警钟警官介绍,今年5月8日他们接到太升南路一名商家报警称,有人通过承诺先拿货后付款的方式诈骗手机。经询问,这名商家加入了一个商家的QQ群,前几天他在QQ群里看见有其他商家被骗的信息,当天他接到电话并没有立马送货,而是找被骗商家核实情况,一问才发现是同一名男子,他便报了警。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根据商家提供的送货信息,在双楠将嫌疑人陈某抓获,当时他身上还携带着一部骗来的微软电脑。据陈某交代,他曾经在太升南路租了一个铺面做手机生意,因此对手机进货的操作模式很熟悉,在那一带,他们有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可以先拿货后付款。陈某因为在那里开过铺子做过生意,因此和很多商家都是熟人。
陈某凭着一张熟脸以及说得很溜的行话,多次到其他商家去拿货,先拿货后付款。他把拿到的手机通过高价买入低价卖出,卖来的钱用来付款。因为是高价买入低价卖出,时间长了,他手里的钱不能周转,无法付钱。“他便开始以回家拿钱为由,偷偷跑掉,让人找不到。”
据办案民警介绍,陈某是一名吸毒无业人员,此前在太升南路做手机生意,去年8月他向杭州商家要了一批价值30几万的货,最后只付了7万多,后因付不起款便关掉了铺面,并开始在太升南路、数码广场一带诈骗其他商家的货物,多以最新款的苹果、三星手机为主。
办案民警提醒商家,陈某之所以会得逞,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商家们的经营模式有一定漏洞,如果是拿货就付款,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原标题:成都一男子“刷脸卡” 先拿货后付款诈骗手机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