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
希望知情市民提供有用信息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从交警三分局获悉,撞倒陈婆婆的肇事司机目前仍处逃逸状态,民警正尽全力全城追缉肇事者。
“我们向全城市民呼吁,希望现场目击者或相关线索知情者,能够尽快联系我们或者商报,提供对本案有用的信息。”交警三分局相关民警委托成都商报,发起全城追缉,希望知情市民,能积极拨打交警电话84413030,或商报热线86612222,提供相关有用信息。
律师说法
电瓶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如何追责?
电瓶车驾驶员肇事致人死亡,该如何定责?就这一问题,成都商报记者昨日咨询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铃。
马铃认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人的行为只要符合这种情形,即构成交通肇事罪。
电瓶车驾驶员肇事后逃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只要受害者重伤以上且肇事者负主要责任的,即构成犯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而另据《刑法》第133条,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即如果受害者未当场死亡,是因电瓶车驾驶员逃逸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电瓶车驾驶员就将被处以更严重的刑罚。成都商报记者 唐奇 摄影报道
新闻链接
平时救死扶伤 主任医师撞死人却逃了
24日凌晨,宜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并致人死亡的案件。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平时救死扶伤的外科主任医师。嫌疑人廖某洪在撞人后曾停车返回现场查看,但他并未救助受害人,也没有报案。而是驾车逃离,并将肇事车藏匿于隐蔽处摘取了车牌,以逃避法律制裁。目前,廖某洪已被刑事拘留。
据侦办此案的宜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张俊介绍,23日晚22时35分左右,有过路群众向交警部门报案称:在柏溪镇长沙村少娥山下手扒岩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有人被撞倒了。“事故发生地在省道S307线(泸盐路)165KM+200M处,地势非常偏僻,来往人员非常稀少。”张俊说,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公路上有一辆被撞坏的摩托车,距离摩托车十多米远外的菜地里,仰面躺着一名30来岁的男子。“身上没有伤痕,也无出血。”张俊说,经120急救医生检查,确认该男子已当场死亡。
根据现场分析,细致调查,张俊及其同事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及其车主廖某洪。据廖某洪表示,他是宜宾县蕨溪镇某民营医院的主任医师,当日晚做了手术后,21点多才从蕨溪出发,返回宜宾县城。“廖某洪自称人当时很疲倦,车速也较快,只是感觉撞到了东西,不知道撞死了人。”张俊说,廖某洪撞车后驶出现场20多米,然后停车返回了现场,但随后又快速离开。成都商报记者 罗敏
原标题:太婆被撞后不幸身亡交警全城追缉逃逸电马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