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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货物税和物品税合并”:暂无定论

2015-05-29 15:49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梁巍   责任编辑: 马兰

中新网5月29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海关总署副署长鲁培军今日在谈及“是否会将货物税和物品税进行合并”等相关问题时表示,这个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研究,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定论。

4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一个重要议题是部署完善消费品进出口相关政策。有媒体将这次会议确定的这些政策措施解读为“克强总理发红包”,措施涵盖了调税、降税、免税、退税。到今天(29日)为止,距离整一个月。

有媒体指出,目前跨境电商交的税主要是行邮税,比传统商店一般进口商店交的货物税低一些,是否存在不公平?

鲁培军对此回应时表示,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新型业态。不能笼统地说跨境电子商务交的就是行邮税。比如说B2B的商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对企业的那部分,现在是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进行监管、征税,并把它纳入到海关贸易统计里面的。

只有对跨境电商属于B2C也就是通常说的企业对个人的那部分进口商品,还有一个限制规定,在每一件商品一千元以下的,海关现在按照行邮税,规范的说法叫做“进境物品进口税”来进行征税监管。

同样对于B2C的那部分,超过限值以上的,也就是一千元以上的现在还是按照货物进行监管征税。

对于行邮税要提高,或者是否并入货物税的问题,鲁培军表示,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不区分货物和物品进行征税的,但是有一个低值商品的概念。比如说美国海关对200美元以下的商品准予免税进境;200美元以上至2500美元以下的商品按照简易申报程序进行监管征税。

鲁培军指出,从我们国家来说,下一步会不会把货物税和物品税进行合并,据我了解,这个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研究,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定论。

原标题:官方回应“货物税和物品税合并”:暂无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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