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国内国际  »  正文

五粮液副总违规减持被罚写检讨 股民称罚太轻

2015-06-04 07:49   来源: 新京报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新京报讯 6月2日晚间,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叶伟泉在发布一季报“窗口期”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公司“责成其进行深刻书面检讨”。部分投资者对该处罚表示不满。专家认为目前从法律层面对此行为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建议中国证监会应就其出台具体的规定。

副总违规减持被罚写检讨

五粮液称,公司于6月1日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和四川证监局《关于高管减持股票相关事项的关注函》,4月22日,公司副总经理叶伟泉股票账户以27.92元的价格,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6万股。叶伟泉的减持行为系其家属操作所致。

叶伟泉减持股票后一星期,五粮液就发布了2015年一季度报告:当期净利润为22亿元,同比下滑15.97%。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发布前三十日内,上市公司董监高及配偶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五粮液称,叶伟泉的减持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公司对该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成其进行深刻书面检讨”。

5月19日,叶伟泉专程到四川证监局说明相关情况。五粮液表示,叶伟泉于4月22日减持公司股票时未提前获悉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且交易时点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此前,叶伟泉在2011年5月曾因信披问题遭到了证监会的处罚。

股民抱怨罚太轻 专家称法律未明规定

五粮液对叶伟泉的处罚引发了部分投资者的“强烈不满”。有投资者在股吧中表示:“既然明确违规了,怎么不见实质处理?”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教授顾雷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对于上市公司董监高“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只是在交易所层面有“否定性”的规定。顾雷建议,证监会应就董监高“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从法规层面规范化。

■ 相关

牛市频现高管违规减持

牛市到来,上市公司高管滋生“落袋为安”的想法,甚至不惜在“窗口期”违规减持。

5月3日晚间,兔宝宝(002043)就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在一季报窗口期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发公告,公司总经理陆利华、副总经理董秘徐俊、副总经理卓艳及财务总监姚红霞在“窗口期”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合计套现1462.24万元,兔宝宝称,公司已要求上述违规减持高管致歉并将交易金额的1.01%上缴给公司。

3月24日,长江润发(002435)公告了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处罚措施:要求公司三位实际控制人和高管将减持的部分收益51.69万元自愿上缴给公司。

原标题:五粮液副总违规减持被指罚太轻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