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大邑县农发局原农林局农机管理科长王刚于2012年至2013年期间,在负责全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对申请购买机具的补贴对象没有严格执行相关审查核实程序,致使某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李某等人,违规购买享受国家政策补贴的农业机械共计165台并予以倒卖,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790余万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期间,为了感谢王刚在购买农机补贴申请过程中给予的关照,李某送给王刚所谓“感谢费”3万元。2015年5月7日,大邑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判处王刚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警钟长鸣
王刚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本应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权力和工作职责,可他却置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把制度规定当成“稻草人”,玩忽职守,拿职权做交易,谋取个人私利,致使不法商贩利用监管漏洞,弄虚作假,大肆骗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破坏国家惠农政策,最终自己也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此案警示我们各级党员干部在本职工作中要做到尽职尽责、履职到位,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能把手中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摇钱树”。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排查单位制度机制、部门职权、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廉政风险,健全完善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经常性开展督查,决不能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邑纪宣 本报记者 王伶雅
原标题:农机科长玩忽职守 官商勾结骗取补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