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 已经36岁的未婚女儿杨某和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由于从小溺爱、娇生惯养,杨某认为父母的付出理所应当,更因琐事频频与父母争吵,甚至动手。杨某父母不堪其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搬离二人的住所。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杨某父母诉称,杨某是自己的独生女儿,虽然今年已经36岁了,但一直没有结婚,与他们夫妇一同居住在位于北三环的一处房子里。因为是独女,夫妇二人从小对女儿特别溺爱,导致杨某不懂得感恩父母,认为父母对自己所付出的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可随着杨某年龄的增长,不仅不明白事理,甚至对他们夫妇的态度越来越差,经常因为琐事与夫妇二人争吵。在一次激烈的吵架后,甚至动手将他们夫妇推倒,导致二人软组织挫伤。老杨夫妇曾多次欲与女儿和解,还到街道司法所请求帮助,但女儿态度蛮横,拒绝和解。老杨夫妇认为他们二人已年过七旬,年老多病,女儿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甚至威胁到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因此起诉要求判令女儿杨某搬离他们二人的房子。目前海淀法院对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标题:父母诉女儿搬离共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