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有些事儿一定要有结果”,邓超于今年6月27日在其微博晒出北京朝阳法院的一张立案通知书,并“@王震律师”。昨日上午,朝阳法院回应称,确已受理邓超诉新浪微博的运营商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公司)侵犯名誉权一案,邓超要求新浪微博停止侵权,并删除侵权微博。
邓超在其起诉书中称,2015年6月17日,新浪微博名为“圈内老鬼”的博主首先发布内容为“哎!又一跑男出轨了”“明天10点,约?”的针对自己的造谣诽谤内容。之后,“娱乐圈揭秘”“圈贰爷”等博主迅速呼应,大肆进行造谣诽谤。由于“圈内老鬼”等人的恶意造谣诽谤,自2015年6月17日起,在新浪微博平台上迅速形成“邓超出轨”的微博话题。截至起诉时,该话题阅读量达到6.1亿,26万人参与讨论。
邓超认为,其作为著名影星,一直有着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但“圈内老鬼”等人此次恶意中伤,发布的造谣诽谤言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公众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鉴于“圈内老鬼”在新浪微博并非实名注册,邓超表示其无法获取博主本人的身份信息而直接起诉“圈内老鬼”。邓超称,其曾多次要求新浪微博提供“圈内老鬼”的真实身份信息及相应的侵权微博,但均无果,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微梦公司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微博。
据悉,朝阳法院已于6月26日受理该案,目前正进一步审理中。(记者张淑玲)
原标题:邓超告新浪微博法院上周五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