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四川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四川省省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四川省省属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4个文件。
其中,明确了市(州)、省管企业、省属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在提名条件上,特别强调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人选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系统外提名;在人员储备上,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和相关方面掌握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备用人选,建立备用人选库,为提名提供人员储备;在干部交流上,明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记者 谢佳君)
原标题:四川将建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