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甘露园物美超市,出售的冷冻羊肉片上只有包装日期,没有标注生产日期。
新京报讯 “80后”缉私员查获“70后”冻肉、南宁警方查获1967年走私鸡爪……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了海关查获“僵尸肉”的新闻,引发关注。此前,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韦波接受媒体专访时提到,广西走私的主要是跨境牛肉、冷冻鸡爪等肉类。这些牛肉不少冷冻多年,甚至数十年。
记者发现,此前,全国出现多起查处冷冻多年的走私肉事件。
前日,一则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剧情逆转,质疑“僵尸肉”或为假新闻。
全国多地曾发现多年冷冻肉
“僵尸肉”这一概念最早由6月23日新华网题为《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的报道提出。文中提到,“在6月的海关打击冻肉走私的专项行动中,有‘80后’缉私人员在广西某口岸查处了一批比他年纪还大的‘70后’冻肉。”
此外,“南宁警方查获1967年冻鸡爪”、“查获二战期间储备肉”两个案例出现在6月30日新华网一篇名为《揭开冻品走私利益链:竟有冻品封存于1967年》的报道中。
昨日,新京报记者致电报道中所提到的南宁、长沙两地海关,双方均表示,在两地海关近些年的缉私行动中,从未发现过数十年冻品,也从未发布过上述信息。南宁市公安局表示,南宁公安办理的案件中并未发现有“包装日期为1967年”的走私鸡爪。
那么,是否就说明“僵尸肉”不存在?食品专家表示,“僵尸肉”是新词,目前未明确冷冻多少年的肉可以称为“僵尸肉”。
不过,记者发现,从公开报道来看,查获冷冻多年肉类的事件时有发生。
今年2月,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韦波接受媒体专访,谈及走私问题时他提到,“主要是跨境牛肉、冷冻鸡爪等肉类。这些牛肉,不少冷冻多年,甚至数十年。”
昨日,中新网图文报道了云南销毁600余吨走私“僵尸肉”的消息,称这批走私冻品冰冻时间在三年左右。
新华社记者称信息源来自办案人员
昨日,撰写《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的记者在接受央广网采访时表示,“僵尸肉”不是假新闻,信息源来自长沙海关一位办案人员,该人员称“80后”缉私人员来自广西海关,“僵尸肉”是广西海关在今年海关总署打击冻肉走私的专项行动中查获的。
新华社湖南分社一位负责人表示,已将采访环节的情况说明上报至新华社总部,届时会有统一公开声明。
释疑
冻肉贮存期限有无规定?
仅冻牛肉有推荐性标准,不超12个月
北京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对冷冻肉的存储期限方面没有强制性的法规。
据了解,牛肉方面有可参照的推荐性标准《GB/T17238-2008鲜冻分割牛肉》适用,规定“冻分割牛肉应贮存在低于-18℃的冷藏库内,贮存不超过12个月。”但该标准是推荐性,并未强制。
此外,其他肉类冻品保质期尚无明确规定,只有水产方面的规定。
2005年出台实施的《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2733-2005)》强制规定,冷冻产品应包装完好地贮存在-15℃至-18℃的冷库内,贮存期不得超过9个月。
关于储备肉贮藏,2007年施行的《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提到:承储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储备肉轮换。冻猪肉原则上每年储备3轮,每轮储存4个月左右。冻牛、羊肉原则上不轮换,每轮储存8个月左右。
昨日,记者到北京多家超市探访发现,冷冻肉的简易包装上标出的保质期多为7至14天不等。
原标题:“僵尸肉”被指造假媒体官方各执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