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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公司涉操纵证券交易 证监会清查"场外配资"(2)

2015-07-13 07:06   来源: 新京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 焦点

公安部:个别公司涉嫌操纵证券期货交易

副部长孟庆丰率跨部门工作组抵上海,已发现个别公司犯罪线索

记者昨日获悉,10日上午,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率跨部门工作组抵达上海。工作组现已发现个别贸易公司涉嫌操纵证券期货交易等犯罪的线索,正在依法开展调查。

此前,本月9日,履新公安部副部长刚刚13天的孟庆丰,带队赴证监会,会同证监会排查近期恶意卖空股票与股指的线索。公安部发消息称,针对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公安部高度重视,会同中国证监会进行分析研判,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部连同财政部、国资委等部委的救市表态,股市终于绝地反击,连续两天大涨。据悉,当日证监会、公安部执法人员进场对涉嫌恶意做空大盘蓝筹股的十余家机构和个人开展核查取证工作。

【专家分析】

什么是恶意做空?和一般的做空如何区分?目前做空市场怎样?恶意做空属于什么罪?如何量刑?新京报记者采访期货公司负责人、法律专家进行详解。

1 是否存在恶意做空?

有“中国股市维权第一人”之称的严义明解释称,从目前情况看,恶意做空是有的。

首先,从数据上看,这轮市场具备了恶意做空的“条件”。根据公开数据计算两融余额从1万亿到2万亿,仅用了5个月,平均日增百亿元,这其中不包括场外配资数据。

“融资量大了以后,能够翘动的做空的力量也更大。”严义明说,因为有平仓的机制在,如果做空方在短时间内把股指砸到某一个点位,那每一个点数上就会有平仓,由此产生的平仓能量就会释放出来,也就是说它要做空比以往更容易。

另一方面,在严义明看来因果关系非常明确。融资融券平仓以后,拿到数据的做空者集中资金或者股票的优势来砸盘导致下跌。

“证监会和公安部对做空开始调查投入后,马上股市就涨起来了。”严义明说道,9日和10日两天的大涨就是很好的例证。

“这个角度来看,中国证监会和公安部的联合行动,客观上、一定程度上排除了这些因素,那么一旦这些因素排除后,股市就会涨。”严义明称。

最后严义明称,此次公安部查出有做贸易的公司,这是明显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可以自由进出的贸易,按照规定是不允许用于投资的,如果用于投资就变成资本了。”严义明说。

2 恶意做空犯了什么罪?

做空本来是一种常规的证券交易手段,但“恶意做空”不是纯粹为了规避投资中的风险,而是通过联合操纵来获利。

严义明介绍,《证券法》中并没有明确“恶意做空”的概念解释,但实际就是指的“股价操纵”,也就是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价格操纵有正向的操纵也有负向的操纵,负向的操纵价格就是做空。

操纵市场的行为外延广泛、内涵丰富,“恶意做空”说法也很模糊,能否定为操纵市场罪,还要看它的具体行为是不是构成了操纵市场罪的要件。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严义明说道。

在严义明看来,2013年“光大乌龙指”案件也算是其中一件案例。

2013年8月16日,上证指数在2分钟内成交额高达87亿元,飙涨近5%,事后查明因光大证券自营策略交易系统出现问题而上演的一场“乌龙”。

“光大期货乌龙指事件,实际是恶意做空,不过未进行追究,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时候实际是考虑到这个因素的。”严义明称,实际处理时是有价格操纵和虚假信息披露这两个因素,同时考虑到的。

新京报 记者刘素宏 郭永芳

原标题:个别公司涉操纵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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