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
人民银行
只负责信用查询其他不管
据人民银行天镇县支行一名何姓负责人介绍,以前来查个人信用的人比较少,后来要求查询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从今年3、4月份开始。为此,人行安排了两名工作人员,一刻不停地查也查不完,这已经严重影响了人行的正常工作,所以从今年4月19日开始,人行采取发预约号的方式进行查询。
该负责人称,目前是每天只查50个号,每周查4天,每周四不查。从去年3月至7月8日,人行已为4000名农民查询了个人信用报告,今年内还将为近5000名农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该负责人表示,人行只负责为农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至于目前有多少农民“被贷款”,天镇县信用联社应掌握该情况,因涉及到个人隐私,人行只负责查询,其他一概不管。
信用联社
大门紧闭办公电话无人接
在天镇县信用联社,两名门卫禁止记者进入该社办公大楼,并称贷款并非联社发放,记者应该去找城关信用社解决。
记者通过114查询到多个天镇县信用联社的电话,均无人接听。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天镇县信用联社主任吕某的手机号码,虽经多次拨打并短信请求采访,但均未获任何回应。
据了解,此次发生农民“被贷款”事件中的贷款银行均为天镇县信用联社,但实际贷款是从天镇县信用联社下属的城关信用社、米薪关镇信用社、三十里铺乡信用社、南河堡乡信用社、张西河乡信用社等基层信用社贷出的。
7月8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城关信用社,该信用社位于三层的办公室均挂着“主任”“副主任”的门牌,但整个三楼空无一人。
在该办公楼二层,记者碰到一名工作人员,其称原来的主任姓冯,已多日没来上班了,信用社新来的一位张姓主任不了解具体情况。
此后,记者多次拨打冯某手机,并发短信向其询问相关情况,可截至发稿时冯某也未回复。
银监局
信用社主任被免未提原因
当天中午,银监会大同监管分局天镇县办事处一负责人称,城关信用社主任冯某已于去年被免职。当记者追问冯某被免职是不是因为“被贷款”事件时,对方一言不发。
该负责人称,天镇县信用联社是各家信用社的上级单位。目前,大同市银监局已通知天镇县信用联社就“被贷款”事件进行自查。银监局办事处所能做的,也只是制定一些政策和规范,在具体操作中,若发现有基层银行出现违法、违规等问题,或有信用社领导参与贷款诈骗等行为,这需要公安机关处理。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联社仍在自查,若查出农民反映冒贷的情况属实,如果农民事先知道被冒名贷款,那么贷款人和被贷款人属于联合诈骗,如果农民事先不知道被冒贷,贷款人属于贷款诈骗,若信用社有领导或工作人员参与其中,受贿、渎职或参与贷款诈骗,均应交由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公安局
已有50多人报案尚未立案
7月7日下午,记者随多名持个人信用报告的农民到天镇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在门卫指引下,记者随同他们来到天镇县纪委信访办公室,一名负责人明确称,此事不应由纪委负责,农民应向天镇县公安局报案。
随后,记者随同多名农民来到天镇县公安局,并在一值班警察的指引下到经侦大队报案。在经侦大队,一值班警官回应称,目前已有50多名农民前来报案,反映被冒名贷款的事,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的,数额应在10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目前,单笔数额都不到100万,不够立案标准。“这个还得靠联社自查。”该警官称。
□释疑
被冒名贷款会有什么影响?
逾期未还其他存款或被划走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曾在金融系统工作多年,他表示,被冒名贷款对个人的影响非常大。贷款一旦逾期,其征信系统便呈不良状态,这便进入大家普遍认为的黑名单状态。
李亚称,作为银行来说,其是资产端,是审核的主体,应该要求贷款者面审、面签等,履行既定的严格程序。贷款程序是在银行前端进行的,而在银行后端,因其不能识别该笔贷款是不是被冒贷,所以在公安机关认定之前,银行后端会推断就是贷款人所贷,所以被冒名贷款的个人将面临被催收的境地。作为资产端,银行会穷尽一切手段来维护银行的利益,而且若该笔资产数额比较大,银行则会进入诉讼、执行程序,会执行走贷款人的其他财产。
对因贷款逾期未还而进入黑名单的个人而言,该人今后不可能从任何金融机构贷走任何款项。一旦经诉讼程序纳入法院系统的黑名单,那么个人便不能再乘飞机出行,不能过边防出国。假如个人的活动不出其村庄,没有贷款、出国等外事活动,那么此人若有收入存入银行,其存款也有可能会被银行直接划走。
出现冒名贷款如何解决?
报警或到银行申请核销
至于消除个人信用黑名单问题,李亚称,如果确定被冒名贷款,被贷款人应向贷款单位提出核销。
李亚建议涉及此事的个人应该立即报案。他指出,此次事件中,各乡镇所设的基层信用社是天镇县信用联社的储蓄网点,其建议个人到天镇县信用联社递交核销贷款等申请。若联社不予回复,农民可以向其上级单位或监管部门予以反映。
著名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分析,此事调查难度不大,贷款需要手续,手续上有签名。“被贷款”人提出问题后,银行核查贷款协议上的签名就能看到真相。
洪道德称,“被贷款”的人可以联合起来共同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共同诉讼,首先确认所有原告都是被冒名贷款,所有原告没有任何过错。
此事是否应该立案?
数额累计超100万够立案
李亚称,贷款诈骗数额应该累计,因为都是同一个贷款诈骗行为。首先要看银行内部人员是否有失职行为,其面临着被解除劳务合同和行政处分等问题;若是银行内部人员和贷款人联手欺诈,那么就是犯罪,有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非法骗取贷款罪或银行人员贪污受贿罪。
洪道德认为,“被贷款”构成贷款诈骗,当地公安经侦部门应立即予以刑事立案。关于涉案金额的问题,洪道德指出,不是指一起的涉案金额是多少,而是可以累计,若累计数额超过了100万元,公安机关就应立即立案。
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
原标题:大同农民频繁“被贷款”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