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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农村新型合作 川今年将增15家试点合作社

2015-07-08 15:28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许雯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8日讯 7月8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执法检查暨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调研四川汇报会召开。会上,四川省人民政府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以及四川省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相关情况作了汇报。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等省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了补充汇报。据悉,为加大金融支农服务,四川省开展了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工作。今年,全省将新增试点合作社15家,进一步促进合作社由生产合作、销售合作到资金合作的递进发展,增添合作经济的内涵。

为探索农村新型合作金融发展新路子,2014年四川省依托农民合作社,在彭州市、三台县、射洪县等8个县(市、区)开展了首批农村资金互助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8家试点社全部开业运营,入社社员达2318户,筹集股本金总额3313.51万元(含省级财政支持179万元),共发放贷款143笔1053.78万元。试点社严格按照社员制、封闭运行的要求,贷款手续便捷、无须抵押,社员只需要凭社员证,依据信用评级,即可在当日内办理完贷款手续,月平均贷款利率为0.79%,远低于目前商业银行在农村1.2%的实际贷款利率水平,为社员节约融资成本34.17%。据悉,今年四川将新增试点合作社15家,进一步促进合作社由生产合作、销售合作到资金合作的递进发展,增添合作经济的内涵。

实际上,四川省近年来不断加强银政合作,积极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了农村信贷抵押担保范围,为农村融资寻求了一条便捷的路径。据了解,四川省以合理评估出土地流转收益,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实现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有效途径,激活农村产权资产。2013年底,省农业厅与人行成都分行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方案》,2014年末,全省9个试点地区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经营权确权颁证、价值评估、流转交易、抵押担保、风险处置等配套制度。截至2015年2月,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余额4.24亿元。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将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大融资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主要支持对象。全省已发放的176笔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全部投向了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70%以上的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执行的是7.8%以下的优惠利率,平均担保费率仅为1.88%,明显低于一般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效支持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今年6月,四川省又制定了《四川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暂行办法》,建立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制度和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在四川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据悉,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上,预计到今年年底,全省确权登记完成率达75%以上,2016年底基本完成。(记者 陈淋)

原标题:四川今年将新增信用合作试点农民合作社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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