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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遇改装POS机 市民20余万存款不翼而飞

2015-07-13 16:55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13日讯 卡在身边,密码也从未泄露,却一夜之间被转走20万元。去年11月,白某遇到了一件“离奇事”。而这,都源自于一次正常的“刷卡消费”。近日,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系列信用卡犯罪案件进行了通报。办案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在正常刷卡消费时,一定要注意POS机的安全性,减少银行卡信息泄露的可能。

银行卡内近20万元不翼而飞

2014年11月20日,白某在开车回老家途中,突然收到一条来自银行的短信,内容显示白某银行卡内的199000元存款于该日被转走。白某当时并不相信,银行卡在他身上,其他人并不知道密码,他也从未委托他人帮忙转过钱,怎么可能有人能把钱转走?

但为了保险起见,到家后,白某就立刻去银行核实。没想到,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确有一笔199000元的转账,该笔资金通过银行自助终端在农行广安城南分理处完成。这意味着,白某卡内的近2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其他四位受害者身上:2014年11月16日,童某的银行卡被转走2万元;2014年11月16日,田某的银行卡被转走8300元;2014年11月20日,杨某的银行卡被转走1万多元;2014年12月18日,喻某的银行卡被转走19500元。

“刷卡消费”银行卡信息被盗

接到报警电话后,公安机关立刻开展调查。受害者们纷纷表示他们从未遗失银行卡,也从未将密码告知别人,但在钱被转走之前,他们都曾在一些店铺内“刷卡消费”。

经鉴定,他们刷卡消费过的POS机,均被人改装过,具备通过高科技手段截取持卡人银行卡磁条信息和密码的功能。

顺藤摸瓜,公安机关将目光锁定到贩卖这些POS机的成都某科技公司负责人“李总”身上。“李总”原名为屈亮(化名),其销售的POS机均源自其姐夫吴兵(化名)。

2014年1月,吴兵看到新闻报道有人通过在取款机上安装摄像头获取别人卡号和密码盗取钱财,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方案,遂产生了效仿的念头。随后,他在网上购买了POS机、磁卡刷卡器、代金卡、他人身份证、银行卡、U盾等作案工具,准备作案。

收到购买的作案工具后,吴兵通过在网上学习改装教程,将POS机进行改装,使自己的电脑能够接收到POS机上刷卡的银行卡号和密码。随后,吴兵在成都注册了一个科技公司,让屈亮以公司的名义将POS机销售往成都市区20余家中小商铺内。这些POS机售出后,只要有顾客在这20余家商铺内刷卡消费,吴兵即可获得该顾客的卡号和密码信息。

办多张卡将钱分存

2014年9月,吴兵开始在电脑上查看获取的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并用之前购买的写卡器将银行卡信息写入代金卡背面,通过代金卡查询余额。将有余额的银行卡信息筛选出来,再写入正规银行卡,通过正规银行卡转账。

在查询到白某卡内有接近20万元的余额之后,为了躲避侦查,吴兵并不直接通过银行卡取钱。他先让其妻屈月(化名)使用网上购买的身份证去不同的银行办了多张银行卡,然后让屈亮去取款机将199000元全数转进其中一张银行卡上。随后,他使用网银将199000元全数在网上购买成虚拟网络币,再将虚拟网络币兑换成人民币拆分到屈月办的多张银行卡上,最后一一取出。

一次得手之后,吴兵等人又用相同的手段窃取了其他几名受害者的卡内余额。

2015年1月15日,犯罪嫌疑人吴兵和屈月被公安机关挡获,2015年3月9日,犯罪嫌疑人屈亮被挡获。

温馨提示:

锦江区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颇为典型,给喜欢“刷卡消费”的年轻人们提了一个醒:刷卡消费虽方便,却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为尽量减少损失,检察官提醒市民:“一是尽量使用现金进行消费,如若必须刷卡消费,不管是储蓄卡还是信用卡,都应选择正规的大商场刷卡消费;二是尽快将磁条卡更换为安全系数更高的芯片卡,可尽量减少被窃取银行卡信息的可能性;三是请商铺尽量在正规银行购买POS机,不要贪图便宜,害苦了消费者。”(锦检宣 记者 杜玉全)

原标题:刷卡消费遭遇改装POS机 市民20余万存款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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