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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成都市检察机关稳步实施卷宗数字化,今年已完成7207件、1.7万册、131万余页案件卷宗的数字化,基本实现全市检察机关案件卷宗的数字化、电子化。
7月6日,走进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无论是大屏幕所显示的公开信息平台,还是电脑荧屏汇聚的电子卷宗,都让记者真切地感受到案件卷宗数字化助推司法行为规范化、促进检察机关工作科学化作用不一般。
今年4月,该市检察院与成都市公安局联合会签了《关于推进刑事案件卷宗数字化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同步移送”机制,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率先试点研发电子卷宗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的罗宏波律师坐在成都市检察院的律师电子查阅区的一台电脑前对记者说:“如果是按过去传统的查阅和收集这样的卷宗资料,预约就要等好几天,查阅过程至少需要三天,而现在有了电子卷宗,十分钟就可以搞定,很满意。”
满意的背后是科学有序的改革和探索。
早在2005年,成都市检察院就率先启动卷宗数字化改革试点。他们与相关技术单位合作,研发网络办案系统,并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卷宗数字化试点。
2013年初,全市检察机关将“电子卷宗”作为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制定了《成都市检察机关案件卷宗数字化工作和律师电子阅卷工作推进方案》。市和区县两级检察院依靠自身力量率先启动电子卷宗改革,先后购置高速扫描仪等基础设备,制作电子卷宗。
2013年底,全市检察机关初步实现“职务犯罪案件”卷宗数字化。2014年7月,实现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类案件和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案件等“三类案件”卷宗数字化。
2014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试点研发“电子卷宗暨办案智能系统”,并指定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为首批试点单位,全市检察机关于2014年底开始全面运行“电子卷宗暨办案智能系统”,并于2015年4月进一步实现所有刑事案件卷宗数字化。
电子卷宗实现同步移送
新建成的侦查活动监督数字化平台,一头连着检察机关,一头连着公安系统。
截至目前,成都市检察机关运用平台监督违法或不规范案件909件,监督项目1223个,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3份,较同期的141份增长15.6%,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35份,部分案件采取口头纠正方式,全部得到了整改回复。
此举得益于公检法沟通协作,开展电子卷宗的同步移送。
成都市检察机关在完善内部系统建设的同时,还加强与本地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推动公安机关逐步试点开展电子卷宗的同步移送。同时,市检察院还对基层检察院电子卷宗推进情况进行逐一督导,督促基层检察院先后与公安机关签订“三类案件”电子卷宗同步移送的规范性文件,为实现全市范围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同步移送积累有益经验。
7月1日,一项信息化建设的新规在成都市检察机关与成都市公安部门的携手中奋力推进,并崭露头角。从这天起,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及报送补充侦查材料时,一律同步移送“电子卷宗”,并对案件卷宗数字化工作命名规范、工作流程、工作标准、数字化设备配置、电子卷宗交换形式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公安机关按照制作规范,严格制作案件电子卷宗,确保合法、规范、高效、完整。
“老大难”问题迎刃而解
成都市检察机关打造的数字化、信息化平台,实现了综合利用,高效对接,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好评。一批司法工作中“老大难”问题迎刃而解。
冯小乔是成都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提起卷宗数字化就有点激动:“这对案件审查效率提升太大了!”她介绍,过去审查一个案子,先要把相关材料录入电脑,少则几份,多则几十份,相当花时间,如今,办案人员可以直接通过电子卷宗,对案卷相关内容进行复制、粘贴并生成法律文书,有效减轻证据录入负担,办案人员能够将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查、研究,有利于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给办案的检察官“亮红灯”,这是检察机关利用信息化手段监控办案流程的又一个新鲜事。流程监控员每日对本院各项业务工作进行监控,对即将到期的案件及时预警。今年以来,共预警13754件,公示107次,强化对司法办案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督促办案部门及时纠正,发挥了流程监控的“警报器”作用。
成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苏云介绍说,“电子卷宗的使用,确保承办人、检委会委员、检察长可以同步查阅证据、全面了解案情,增强案件决策者办案亲历性,提高案件决策质量。”同时,案件管理部门也可依托电子卷宗,对办案过程进行同步监督,强化案件质量的内部监督。
审判监督信息化平台还能有效避免“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原载《人民日报》2015年7月15日第18版,有删节)
原标题:成都检察电子卷宗带来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