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记者从朔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孙某非法信访行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朔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判决。而这也是朔城区法院首次对涉诉信访案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作出的实刑判决。
据了解,被告人孙某从2013年8月至2014年6月期间,因多次非法上访,曾先后3次被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治安拘留。被告孙某仍不思悔改,于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间,又分别5次来到北京市西城区中南海周边非法闹访。在中南海新华门前抛撒纸质材料,引发路人围观,制造恶劣影响,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今年4月22日,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孙某非法信访行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孙某上诉至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23日,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袁兆辉 通讯员李日斌)
原标题:朔城区首例缠访闹访当事人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