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库房主管俞银想要侵占库房发动机,被公司员工识破,最终案发。昨日上午9时30分,龙泉驿区法院第一次进行“庭审实质化改革试验庭”,开庭审理了俞银职务侵占一案。最终,检方在法庭辩论阶段,认定了俞银的自首情节。
检方指控,俞银利用担任成都禹帆物流公司库房主管的职务便利,欲将公司仓库中存放的汽车发动机缸体拉出变卖。去年7月13日22时许,俞银谎称公司要来拉货,安排下属将发动机缸体6箱共计162个装上货车时被公司员工发现,后因违反公司规定,将车辆与货物扣留。经鉴定,发动机缸体价值人民币245589元。警方次日将俞银挡获归案。
在昨日的庭审上,检方认为,俞银是被挡获归案的,但俞银认为自己是自首,检方申请办案民警出庭作证。办案民警证实,他接到报警后来到该公司办公室,经公司员工指认,民警将俞银带到派出所调查。后来另一证人郭某某当庭称,在俞银被抓前,他已告知俞银报警一事,并让其在办公室等待。结合两名证人的证言,检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庭认定俞银的自首情节。
龙泉法 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
原标题:男子侵占公司发动机被同事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