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在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上,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黄河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他介绍,全省审计机关共开展审计项目9100个,审计后促进增收节支69.96亿元,挽回损失93.11亿元;审减政府建设项目投资113亿元;提出审计整改建议被采纳17678条,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80项。同时,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313件,移送处理人员302人,已有126人受到刑事和党纪政纪处理。
首次审计省级决算草案 54个部门少编上年结转结余7.5亿元
黄河介绍,省审计厅重点审计了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等情况,并首次对省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不够到位、部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预算分配不够合规和及时、财政改革的一些具体措施落实不够、部分税收征管工作不够规范、税源信息不共享导致税款漏征和省级财政决算草案不够完整和准确等。
如:在批复的2014年部门预算中,有54个部门少编上年结转结余7.5亿元,有14个部门多编3943万元。在项目资金分配上存在多头申报、重复安排问题,如对某公司同一个项目,省发改委安排资金200万元,省经信委安排资金890万元。省本级实施公务卡改革的1204个预算单位中,有323个单位连续两年公务卡强制结算项目的支付比例还不到10%,其中44个单位甚至比上年下降。抽查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和7个市地税局2014年办理误收退税业务中,在受理退税申请后,未在规定的30天内退还的税款有4577万元,办理退税时间最长的达248天。2014年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和7个市地税局应征未征1337户企业房产税396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4亿元。
省旅游局981.8万元结余资金未交财政统筹 部分挂账超10年
在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及决算草案审签方面,黄河介绍,省审计厅对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商务厅、省旅游局、省监狱管理局及其13个下属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首次同步开展了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对部分非经营性房产有偿使用管理情况和挂靠省级部门的学(协)会进行了延伸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部门存量资金未按要求全面清理和分类处置、预算执行和管理不严格、贯彻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等规定不够到位、非经营性房屋资产有偿使用管理不规范和部门决算草案编报不准确等。
他介绍,截至2014年末,5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尚有以前年度各类结转结余资金4350万元未及时申报上缴,如省旅游局将历年补助资金结余981.8万元列作往来款项,未交回财政统筹使用,部分资金挂账时间长达10年以上;省经信委历年结余569.8万元未上缴财政。
5个部门及其4个下属单位存在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和专户资金、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以及以拨作支等违反预算管理规定的问题,涉及金额7561万元,如省监狱管理局未及时将国有产权转让等收入3146万元向财政申报缴入国库。
一些部门在“三公”经费管理、津补贴发放等方面仍然存在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3个部门及1个下属单位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万元。一些单位的公务接待费报销不合规,如省旅游学校部分公务接待开支无接待审批单、派出单位公函及接待清单,存在超预算问题。省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为职工公交卡充值,超过政策规定多发交通费2.16万元。
同时,有10个单位收取的房屋出租收入1152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财政,直接用于发放绩效工资、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四川省优质工程天府杯”获奖率近90% 协会违规收取评审费67.5万元
黄河介绍,针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全省审计机关持续开展了跟踪审计。主要存在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一些政策措施未落地、要素保障不够有力、简政放权及其运行效果还有待提升和规范行政权力不够彻底等。
审计中发现,一些省级部门的领导干部在学(协)会兼职,下属事业单位与对口学(协)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混管混用,部分职能边界不清。如“四川省优质工程天府杯”的表彰主体经批准系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但被擅自改为住房城乡建设厅,2014年由两年评比一次改为一年两次,获奖率近90%,协会还违规向获奖单位收取评审费67.5万元。
一些学(协)会利用行政影响获取利益,如省医学会利用开展继续教育、组织学术会议的机会,邀请医药企业到现场宣传产品信息等,仅2014年就收取企业赞助费1499万元。抽查的一些学(协)会将其所获部分收入“反哺”主管单位,2014年向主管单位上缴收入、承担费用等1385万元。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虚报工程量增加投资81.38亿元
黄河介绍,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全省共对1232亿元的政府建设投资进行了项目竣工结(决)算和跟踪审计,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并整改落实1.47万条,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33项。
审计发现,项目投资高估冒算的问题依然普遍。全省送审的1232亿元投资中,审计审减造价113亿元,审减率9.19%。其中,审计查出虚报工程量增加投资81.38亿元,虚假工程变更签证11.64亿元,虚高材料价格11.54亿元,多计规费、税金5.34亿,超标准列支建设管理费等3.34亿元。如省人民医院川港康复科技综合大楼项目,因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等因素,审计核减投资7042万元,审减率16%。
同时发现,一些建设单位专款专用意识不强,或因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监管不严,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已审计的项目中,有276个存在挪用资金行为,涉及金额18.26亿元。一些项目存在未经批准超概算投资、超付工程进度款等问题,涉及金额20.63亿元。如省旅游学校部分迁建工程因超规模超标准建设,实际投资超概算8338万元,超概率高达155%。
2430个家庭骗取住房保障 4.19万套保障房空置超一年
在重点民生工程和资金审计方面,审计发现,有2815户保障对象不再符合条件但仍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或领取货币补贴,2430个家庭虚报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有4.19万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截至2014年底空置超过一年。
个别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扶贫资金被骗取、挪用等问题,如万源市个别单位伪造虚假资料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31万元,伙同银行造假骗取扶贫贷款项目财政贴息6.8万元;阆中市彭城镇、双龙镇镇政府将已下达到村的扶贫项目资金112万元收回后大部分用于单位开支;广元市朝天区临溪乡两任乡长先后签具假发票套取扶贫资金77.39万元设“小金库”,用于接待费等开支。
新华发行集团套取资金88万元 用于发放交通补助等
在省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审计方面,黄河介绍,全省审计机关对四川化工控股(集团)、省煤炭产业集团、新华发行集团、党建期刊集团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川煤集团未按规定报经省国资委核准,对外投资主业外的项目3亿元,造成2.16亿元的潜在损失。新华发行集团“新华之星”建设项目多次调整决策,先后4次扩大建设规模并变更设计方案,造成设计费损失836.4万元。新华发行集团本部及所属公司以虚假票据、虚构事项套取资金88万元,用于向参加书刊发行会的人员发放交通补助等支出;川煤集团、化工控股集团违规向高管人员发放薪酬163.67万元。
在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审计方面,全省审计机关对省联社和宣汉等15家县联社2014年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有3家县联社向“两高一剩”行业发放贷款7978万元,2家县联社向融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4910万元,向财政部门、内部员工违规发放贷款1180万元。
成都商报记者 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