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新京报记者 李禹潼 摄
新京报快讯 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因受贿2400余万,去年被判无期徒刑,其中1300余万为其妻叶晓毛帮助收取。今天上午,叶晓毛在北京二中院第三次出庭受审。经审理,法院以受贿罪判叶晓毛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此前,叶晓毛被指控为掩饰、隐瞒丈夫苏顺虎犯罪所得,检方在审理中发现事实与指控不符,今年7月6日,第二次开庭时变更起诉罪名为受贿罪。
指控称,叶晓毛于2004年至2011年间,在明知其丈夫苏顺虎利用职务便利,为山西省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谋取利益的情况下,仍伙同苏顺虎先后多次收受上述单位的负责人张邦才等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00余万元。
今天上午10点,60岁的叶晓毛被法警带入法庭,她身材瘦削,面容憔悴,走路颤颤巍巍。苏顺虎的辩护人及叶晓毛的一位亲属到庭旁听。
开庭过程中,叶晓毛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对审判长和辩护人的询问均以摇头或点头回应。辩护人提出,请求法院对叶晓毛的身体进行检查,与前次开庭相比,叶晓毛的身体情况和精神情况均让人担忧。
在被要求做最后陈述时,叶晓毛站起身,一边用白色上衣的衣袖擦拭眼泪,一边摇头,始终未发言。法官问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说话吗?她点点头。
辩护人认为,叶晓毛在调查期间能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情况,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从案件查处到今天从未出现翻供等不配合行为。此外,辩护人提出,叶晓毛及苏顺虎受贿款物已基本被追缴,且叶晓毛参与受贿因其特定关系人苏顺虎,故申请法院从轻处罚。
二中院审理认为,叶晓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苏顺虎的特定关系人,明知苏顺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叶晓毛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赃款已全部追缴,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令叶晓毛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叶晓毛亲属表示,是否上诉还需征求当事人意见。(记者李禹潼)
原标题:铁道部原官员苏顺虎妻涉贿被判10年 受审时一言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