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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祥案将择期宣判 伙同其子受贿4300余万

2015-07-25 16:47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新华社武汉7月25日电 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近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记者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合议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此前,经依法指定管辖,今年3月23日,郭永祥案由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郭永祥利用其担任中共四川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秘书长、省委常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四川省文联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郭永祥直接或者通过其子(另案处理)非法收受12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46.5075万元。截至2013年6月22日被告人郭永祥被相关部门调查,郭永祥的个人和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个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对差额部分中的人民币3706.4936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对郭永祥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记者梁建强)

原标题:郭永祥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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