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
妻子补办结婚证
民政局经办人把结婚证错拿成离婚证
“我核实了她的相关情况后,就按照程序给她补办结婚证。当时离婚证和结婚证放得很近,颜色又像,一不注意就把空白结婚证错拿成空白的离婚证。”民政局经办人称。
据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经办人李定红回忆,2014年2月中旬,陈某带着身份证和云南户口簿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她说丈夫因抢劫坐牢,过不下去了,需要重新补办结婚证用来起诉离婚。我核实了她的相关情况后,就按照程序给她补办结婚证。当时离婚证和结婚证放得很近,颜色又像,一不注意就把空白结婚证错拿成空白的离婚证,并打印上2010年陈某与钟福培的结婚信息。”李定红说,她打在离婚证上的,是陈某和钟福培的结婚信息,然后贴上了陈某提供的并排照,并盖钢印。陈某持证离开,并无异议。
大概10来天后,2014年2月24日,陈某与高县庆岭乡人李某来登记结婚。陈某提供云南省镇雄县户口簿,登记日期为2010年,婚姻状况为未婚,身份证上的信息也显示为云南省。李定红在录入陈某的信息时,发现她与钟福培没有离婚,于是提出异议。陈某说已离婚,她有离婚证。李红定未细看,要求陈某复印离婚证留底。
“我确认了他们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两人在婚姻登记处填写的《结婚申请申明书》和《婚姻登记声明书》上均填写的是未婚,在核查他们提交的资料符合相关规定后,我就为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李定红说,由于离婚证不是结婚时的必要证件,所以在审核的时候就没有仔细检查。
李定红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她是在钟福培找到民政局后,才知道自己把证件给陈某办错了。李定红说:“据我事后了解,陈某手上拥有2008、2010、2011年三个户口证明和云南镇雄县、四川高县两个身份证,分别是陈某结婚前在云南和结婚后在四川宜宾的证件。其中2010年的户籍证明,是在陈某将户口迁到高县双河乡之前在云南镇雄补办的,所以上面显示未婚。”
李定红说,发现证件办错后她多次与陈某的现任丈夫李某联系,告知他们的婚姻属无效婚姻,希望他们到民政局撤销,并告知陈某涉嫌重婚。但是两人说已外出打工,一直没有回来。
如何收场?
妻子准备回宜宾解决此事
现任丈夫称她离婚和再婚都合法
陈某现任老公李某称,陈某身体不好,将在医院检查后确保身体无误就会启程回到宜宾,专门解决这个问题。他认为,陈某因不堪忍受钟福培的家暴而离婚,其离婚和再婚都是合法的
陈某现任老公李某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两人目前在浙江一边打工,一边照顾九个月大的孩子。由于陈某身体不好,将在医院检查后,确保身体无误就会启程回到宜宾,专门解决这个问题。李某认为,陈某因不堪忍受钟福培的家暴而离婚,其离婚和再婚都是合法的。
据李某介绍,她和陈某是在打工时认识的,当时陈某还没有离婚,两人一开始也没有深交。后来得知陈某离了婚,才正式和她交往然后结婚。当记者提出想和陈某沟通时,李某以陈某现在身体有病,耳朵听力不好,嗓子也因遭钟福培殴打说不清话为由拒绝。
李某告诉记者:“钟福培以前经常和陈某吵架,动不动就打她,还把他们以前租住的出租屋门都打烂了,还用刀威胁过她和她母亲。后来,钟福培又因抢劫被判刑,陈某才决心要和他离婚。”
李某认为自己和妻子结婚的相关资料都提供给了民政局,并通过审核后办理,合理合法。李某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陈某持有高县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因此他才和陈某结婚。至于离婚证上记载的是结婚信息还是离婚信息,李某称自己此前没见过离婚证,不知道。
部门回应
高县民政局:
确系经办人
工作不严谨
已将其停职
高县民政局副局长王庸远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只要不是被暴力胁迫的婚姻,民政局就没有权利撤销。目前唯一办法是陈某和李某通过法院先解除双方的无效婚姻,陈某若坚持与钟福培离婚,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法解除婚姻关系,再结婚。
王庸远表示,此事确因窗口经办人工作不严谨造成。同时,也有一些客观因素,高县有53万人口,按民政部规定,婚姻登记窗口应配6个人,但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只有2个人。“2个人干6个人的事情,忙中出错也是原因。”
王庸远说,接下来民政局将主动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早日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针对钟福培个人,将根据村、乡调查上报的实际情况,协调对钟福培予以帮扶救助,并向其提供法律援助。目前,高县民政局已对经办人李定红作停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上报高县纪委,提请对经办人员作进一步处理。
原标题:妻子“将错就错”嫁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