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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尾随独行女电梯内实施暴力抢劫 获刑4年

2015-08-05 20:45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许雯   责任编辑: 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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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位中年妇女手拿钱包独自走进小区,年轻男子一路尾随至电梯内,并趁无人之际用暴力手段抢下其手机和钱包,在他逃跑时却被小区保安和居民堵截控制。

8月5日,成都市金牛法院对这起抢劫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民事诉讼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2666.8元。

案情回顾:

尾随中年妇女进电梯 家门口实施抢劫

2015年4月22日中午,从河北来成都打工的薛某一个人在街上闲逛。当天下午1点30分,他逛至九里堤南路某小区门口,准备寻找合适的目标下手。这时,只见穿花色衣服的中年妇女李某,一只手拿着钱包一只手提着口袋进了小区。

于是,薛某尾随其后,跟着她走进电梯。当时,电梯里只有他们两人,看着李某按了8楼的电梯,薛某便按下7楼,出电梯后,立即走楼梯上了8楼。此时,李某正好从电梯里走出来,准备拿钥匙开门。薛某迅速冲过去,抓住她的双手,夺过手中的钱包。

“快来人啊,抢人了!”见李某拼命反抗还大声呼喊,慌乱之中,薛某举起拳头向她的头部打去,几拳下去后,李某已倒在地上无力反抗,也不敢再发出声音。薛某见状便一路跑到负一楼,在一个角落躲藏起来。

与此同时,勉强挣扎起来的李某带伤坐电梯到一楼,向小区保安求助。当值保安立即通知同事关掉前后门,并到楼道里搜人。10多分钟后,薛某被巡查的保安发现,刚跑了几步就被闻讯赶来的居民按倒在地。

法官提醒:

乘电梯注意周边环境 单独外出别露财

事后,在派出所,薛某承认了自己抢钱和打人的事实。5月6日,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将薛某逮捕。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的鼻子和手臂均有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其被抢的手机和钱包总共价值1020元,其中现金181元。

8月5日上午的庭审现场,22岁的薛某在法庭最后陈述时称,2014年10月他到成都后,先是找了一份厨师的工作,可是回来辞职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因为身上没有什么钱花了,所以谋生了犯罪的想法,“现在很后悔,人不能太闲了。”

“这起案件中,李女士没有受到更大伤害,很大程度上在于她没有过于反抗将对方激怒。”该案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单独外出的女性,尽量不要显露财物,乘电梯前务必注意周边环境。

如果发现可疑人物,找机会退出电梯这样的密闭空间。如果不慎与犯罪分子独处电梯内,应尽量站在离楼层按钮近的地方。在遇紧急情况时,将所有楼层按钮都按下,这样可加大逃生机会。华西都市报记者 王蕾

原标题:男子尾随独行女进电梯 家门口殴打抢劫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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