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下端,深圳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成都市高新分局的备注及印章
在深圳工作的小伙子陈可(化名),想将户籍从成都市迁移到深圳市,需要向深圳市人社部门递交一份由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户籍证明。8月4日,他委托在成都的朋友彭东(化名)帮忙开具了一份,但因为提交的证明与深圳人社部门要求的证明格式不同,所以被要求重新开具。昨日,彭东再次帮陈可邮寄出了开好的证明,这份正在第三次快递的证明,却不知能否通过审核。
因格式不同 一份户籍证明两地“奔波”
昨日,陈可的户籍证明第三次踏上了快递之路。
在深圳工作的陈可,想把户籍从成都高新区转到深圳市,以人才引进政策入户。他告诉记者,在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资料中,需要一份户籍所在地提供的《户籍证明》。8月4日,在他的委托下,朋友彭东到成都高新分局办证中心开具了一份《户籍证明》,快递到了深圳。
“向深圳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时,他们不肯收,说可能审核不过。”陈可介绍,8月6日,因成都开具的证明格式与深圳市人社局要求的格式不符,他被告知需要重新开具。这样的情况已是第二次发生了,陈可说,在这之前,他就曾提交过一份亲自在成都开具的《户籍证明》,但因格式不对,被深圳市人社局退回了。
无奈下,陈可只好让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这份未过关的《户籍证明》上批注,说明需要另一种格式的证明。工作人员在左下角写下“请根据2015年度单位办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指南十二条(P66),提供相应证明表格”,并盖了深圳市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业务专用章。陈可又把这份证明邮寄回了成都彭东的手里,同时寄去的还有一本《2015年度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及业务指南汇编》(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的册子,里面附有证明样式。
8月14日,彭东再次来到高新公安办证大厅说明情况,希望按照《业务指南》中的格式重新开具一份证明,户籍民警告诉他,成都市公安局只能开具统一格式的证明。最终,户籍民警在原《户籍证明》右下角写明如下字样:“成都市公安局规定户籍证明为该统一格式,不再出具其他户籍证明”,并加盖了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印章。昨日,彭东再次将《户籍证明》快递给了陈可。陈可说,他把这一情况告诉了深圳市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方称会再提交一次,但至于是否能通过,要看深圳市人社局定夺。
两种格式
户籍信息完全一致
在彭东提供的《业务指南》册子上,封面下端写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4月”的字样,66页写明“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详见附件10《户籍证明》(本指南152页)。
那么,“指南”里的证明格式和成都市高新分局开具的证明格式有何不同呢?成都商报记者对比发现,深圳人社局《业务指南》中附的证明格式为,“兹××(包含姓名、性别、民族、现户别、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为我派出所管辖居民,特此证明”,下端需要填写派出所名称、户籍民警签名、日期及电话等。而成都市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则是直接从公安户籍系统中调出来的户籍信息表格,打印出来后加盖户口专用章。
两个格式中的户籍信息项基本一致,只是在格式上有所不同。
深圳市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先将证明提交 看能否通过审核
是否只有提供深圳方面规定这个格式,才能通过审核?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深圳市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回答:“必须按照这个格式来,(格式不符)需要重新开一个,开不了的话我们这边提交不了。这个没办法,我们是拿市局批,(市局)不同意。你可以把需要的格式拿给他们(成都市公安部门)看,也可以在网上下载。”当得知成都市公安机关在《户籍证明》上写有备注,并加盖了印章后,他又称,“如果写清楚了只能开那个证明,你拿过来吧,我们先往上报,如果批准得了就批,批不了就没办法。”
成都商报记者又拨打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咨询。接线员称,应按照《业务指南》办理,建议咨询成都公安部门能不能按照这个格式出具,如果出具不了,可带原格式的证明文件去(坪山新区)窗口递交,以窗口审核为准,“或复印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加公安部门盖章,可以代替这个证明。”
成都高新分局办证大厅:
在证明上加写备注已是变通 同时会向市局反映,寻求处理办法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到成都市高新分局办证中心相关负责人,他称成都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确实是统一格式,不再出具其他格式。 按照以前出现的案例,在由办证中心写明只出具该格式证明后,均得到认可,可以使用,“我们以前也遇到过,让出具各种格式的证明,其实核心要素都没有变。我们在证明上备注,也是采取变通的办法。”他介绍,各地证明格式存在一些差异,无法一一对应,比如深圳人社部门要求的证明落款是派出所,而成都市户籍证明则由办证中心出具。
他称,希望陈可拿那份写有备注的《户籍证明》,可以顺利通过当地审核。同时,他也会将这一情况向成都市局进行反映,看针对此类问题有没有明确的处理办法。如果有,以后可以将其作为案例,再遇到类似问题时就可以进行参考。
成都商报记者 张漫 实习生 刘娜 图片由当事人提供
原标题:因格式不对 户籍证明“坐”了三次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