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郫县获悉,该县按照省、市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率先启动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设立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据悉,现有郫县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随着该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适时发放新的统一证书,并逐步替换旧证书。
记者了解到,郫县首先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由县国土局统一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牵头承担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该县设立了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县国土局内设科室加挂郫县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不动产登记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职责。同时设立全县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郫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县国土局下属事业单位郫县地籍事务所并入郫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后撤销。将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农林局等单位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工作人员划入郫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记者 张强)
原标题:郫县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