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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7年 四川将选择5家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

2015-08-25 07:29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共同发出《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5年至2017年,在全省选择5家左右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每家企业选拔100人左右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

根据《通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是以企业为主体,通过企校合作等方式,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培养模式。在培养对象和培养模式方面,企业新型学徒制以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为培养对象。同时,企业应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养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考核办法等内容。

学徒的培养由企业结合岗位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等。而企业培养主要是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在培训机构培养主要是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方式。学徒培训期满,经鉴定考核合格,可按规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对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还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根据《通知》,补贴数额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以培训费发票为准)的60%确定,中、高级技术工人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应分别控制在4000元和6000元以内,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培训后未能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取得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记者 徐璨) 

原标题:到2017年我省将选择5家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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