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法院联合泉州公安边防支队和县公安局,召开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审结的一起特大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结果进行通报。
该案两名被告人曾某、庄某均是95后,在2014年4月至7月,两人疯狂实施网络诈骗400多起,获利金额达138.7万元,涉及受害人450名,遍布全国31个省份。
惠安县莲城公安边防派出所教导员肖土斌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为侦破此案,派出所民警用了大约半年多时间在网上收集证据。
2014年4月初,曾某发现一个聊天群,让他和庄某意想不到的是,聊天群里的成员都是一群网络诈骗老手。两人频频向所谓的“大神”们请教网络诈骗方法,并逐渐琢磨出一套网络诈骗计划——利用空间而非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贱卖苹果手机广告,对同龄网友实施诈骗。
为了让人信服,曾某化身文艺青年,并经营6个靓号的空间,将其空间装扮精美,日志、“说说”内容时尚前沿,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吸引数十万年轻网友加好友、关注、浏览并点赞。在这些日志中,曾某不时穿插广告日志和“说说”,例如“购买IPHONE5S,2500元,IPHONE5C元,2000元,需要联系此号”,同时配上大量苹果手机现货包装盒照片。庄某则化身“香港24岁美女客服”,负责向受害人展示实体店、营业执照等照片,同受害人沟通,骗取受害人信任。
在受害人订购手机后,庄某要求其预付一半购机价款作为订金,此后才能发货。数天后,受害人询问何时到货,庄某又会以“海关查扣”“工商查扣”等各种理由,诱骗受害人再次汇款。当受害人要求退款时,庄某立即将其拉黑。
“他们会发给我一条查询物流的链接,我点进去就是一个显示物流的进度表,上面会显示已经发货,但是被海关查扣,需要汇款解扣。”受害人之一的小郑告诉记者,“看到每条物流都很清楚,东西到了哪里,自然就很容易相信,就会马上去把钱汇过去”。小郑共向他们汇去8000元。
庭审中曾某供述:“我定下了一项规矩,平均每天骗2到3人,每天最多得手1万元就要停手。不能把人逼上绝路。”有一次,庄某接到一笔“大单”可得手20万元,因担心金额太大会引起警方注意,最终他主动放弃。
2014年7月31日,曾某、庄某被泉州莲城边防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近日,惠安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曾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庄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两名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诉。至此,该起特大网络诈骗案顺利审结,赃款全部追回。
原标题: 95后加数十万QQ好友敛财上百万 受害人遍布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