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回应/ 特殊参保人 确需提供此类证明
25日晚间,雅安市名山区社保局也就此事作了书面说明。“我们没有要求所有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只有需认定视同缴费的参保人员才需提供此证明。”该局表示,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文件第46条第5款:“转业、退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正式职工到企业工作,并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原军龄或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到企业工作后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和第8款:“职工、个体参保人员服刑或劳教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刑释解教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原实际缴费年限前的原连续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因此,认定视同缴费年限需要核实参保人员有无服刑或劳教记录。”该局表示,由于社保和公安部门信息未实现共享,所以此类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需提供相关证明。而此事中的参保人陈先生系退役军人,有4年军龄需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所以社保局才请陈先生提供相关证明。
改进措施/ 社保统一核实 参保人不再开证明
8月22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微博上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便包括“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附带解释为:“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给予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
“都是按上级要求办事,一方认为自己需要核实情况,一方却认为自己不应出具证明。”名山区政府一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分析说,这可能是这份“不一般的证明”产生的主要原因。名山区社保局对此表示,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该局将与公安部门加强沟通,按照公安部的最新要求,由该局统一派人到公安部门核实情况,不再要求参保人个人前往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
对于蒙阳派出所在证明附文中的4个“请问”,名山区社保局在说明中也作了回应:“不管有无犯罪记录,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都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知道更多
这些事在派出所无法证明
22日,“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微博发布“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并且对为什么不出具作出解释,同时还指明该去哪些部门办理。
1.身份证号15位升至18位
2.档案姓名同音不同字3.身份证丢失开身份证明
4.有身份证还要身份证明
5.偿还能力证明6.生存(健在)、死亡证明
7.属关系证明8.婚姻状况证明9.保险事故证明
10.身份证丢失证明1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12.实际居住地证明13.人员失踪证明1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5.各类证件、印章丢失证明
1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17.房产情况证明18.招工单位让派出所出具表现证明的(具体解释详见“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微博)
专/家/看/法
信息互通了少跑冤枉路
“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自亮相以来备受关注,同时也引发了“公安不能只扫自家门前雪”的争议。“这说明公安部这一新规的落实任重道远。”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说,这并不是公安部门一家的事情,而是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强化服务意识和提升服务水平。
王建平认为,首先应该肯定公安部这一新规,其对于开展“三严三实活动”,为老百姓“减负”有积极意义,“以前让老百姓干的事,现在回归到政府职能了”。
其次,也要看到这一新规针对的是全国范围的普遍现象,说明个别地方可能会存在差异性,尤其是地方规定的积极协调,也有个过程。第三,施行新规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否定相关证明的必要性。而是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目的是满足老百姓合理的诉求。
“这次证明事件,应该作为一个教训,值得相关部门总结。”王建平建议,应该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让老百姓知道遇到证明这类事情找谁办、怎么办,对于新规应该积极宣传,不仅是向广大老百姓宣传,还要向涉及的政府部门宣传。
同时,政府部门要有提升服务水平的意识,要加强信息互通和合作提升办事效率,“信息互通了,效率提升了,会少跑冤枉路”。此外,王建平还倡议,老百姓遇到类似问题,应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多一份维权的耐心。
华西都市报记者丁伟
原标题:派出所吐槽“少为百姓添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