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25日讯 近日,一则关于汽车在高速公路上未带灭火器、三角架,要被扣6分,罚款200元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内疯传。真有其事?今(25)日,记者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求证,高速交警表示,这个消息系谣言。
“通知各位亲,走高速的注意了,全国高速口从9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举手之劳!对自己负责也该备一套啊。”近期,这条名为《最新交管信息》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中疯传。
四川新闻网记者今日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求证,高速交警表示,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管理,目前依据的是早前出台的各项法律和规定,没有所谓的‘新规’,这个消息系谣言。
私家车没有配备灭火器是否会被处罚呢?
高速交警说,依据相关法律,对汽车没有配备灭火器及三角警示架的,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但并不是网上所说的“扣6分、罚2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四川省<道法>实施条例》规定,汽车没有配备灭火器的,可以处以20至200元的罚款,不扣分。
高速交警称,在高速公路,交管部门主要针对客车、大货车有无配备灭火器进行重点检查,对轿车多予以警告、提示,也可以进行处罚。
没有三角架又是怎样处罚呢?
“如果没有摆放三角架,可以处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高速交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高速交警提醒,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类似“最新扣分规则”、“交管新规”的消息四处转发,不要轻易相信。如果有全国性的最新交管新规,必定会通过交管部门的官方渠道和主流媒体进行公布,不可能直接在微信朋友圈转发。
原标题:机动车未带灭火器上高速扣6分? 四川交警辟谣:系谣言